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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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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口头约定的租赁协议,算不算数?

日期: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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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0004版:说法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毛阿贞 姚晴佩

  在商业租赁活动中,口头约定往往暗藏风险,未签订书面合同,产生纠纷该如何处理?近日,衢州智造新城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引发的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2022年4月,衢州某公司与王某达成口头协议,将位于衢州的一处约500平方米厂房出租给王某用于钢材仓储。双方约定了租金,但始终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2023年10月,因场地规划调整,衢州某公司要求王某更换仓库位置,并主张新场地面积为1134平方米,承诺租金标准不变。

  2024年8月底租赁关系终止后,衢州某公司通过微信向王某发送手写租房明细,要求支付包括租金、水电费、卫生费等在内的各项费用共计29.7万元。因王某未予回复且未支付费用,衢州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认为,本案存在三个争议焦点。首先是租赁面积问题,原告主张2023年10月起租赁面积为1134平方米,而被告坚持认为实际使用面积仍为500平方米;其次是费用确认问题,原告认为通过微信发送对账单后被告未回复即视为认可,被告则辩称从未确认过对账内容;最后是违约金问题,原告要求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被告则认为双方并无相关合同约定。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鉴于被告已支付5万元租金,认定事实租赁关系成立;关于租赁面积,因原告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主张,故采纳被告自认的500平方米;租金标准参照双方口头约定;卫生费据实核算;水电费则酌情调整;违约金自起诉日起按一年期LPR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各项费用合计17万元及相应违约金。

  法官提醒:

  口头约定难以举证,书面合同才是保障权益的基础。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租赁面积、期限、费用标准等核心内容,避免产生争议;最后,交易过程中要注意保留证据,单方发送对账单不能推定对方认可,需要有明确的确认记录。本案中,如果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明确约定面积变更条款,或保留微信确认记录,就能避免大部分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