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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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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小孩哥小孩姐送外卖,当叫停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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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王芳

  近日,深圳华强北街头出现一群暑期“送外卖的小孩哥、小孩姐”引发关注。他们在写字楼之间奔波,为外卖骑手“代送最后100米”。8月4日晚,华强北街道发布通知,明确要求辖区商户与物业不得雇佣或默许未成年人参与代送外卖,并已约谈相关平台。事件迅速登上热搜,也引发了关于“劳动教育”与“成长自由”的多重讨论。

  有观点认为,这是孩子们主动“勤工俭学”的表现,甚至以“少年自立”“提前练兵”来加以褒奖,但事实是,这些孩子不过十来岁,却已被卷入城市外卖体系的隐性用工之中。未成年人参与商业性劳动,尤其是外卖配送这类高强度、高风险的行业,本身已触碰法律红线。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均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安排未成年人从事具有危险性的劳动。外卖代送虽看似只是“帮个忙”,实则与正式用工并无实质区别:穿梭写字楼、长时间奔走、独立完成配送流程,这不是“体验”,而是无合同、无保障的隐性劳动。一旦发生意外,责任归属与赔偿机制将陷入法律真空。平台是否履行了身份审核义务?是否默许了用工灰区的存在?商户与物业是否协助其中、监管失位?这些都是值得追问的问题。法治社会的底线,不能因“假期”或“短期”而动摇,更不能因为孩子“看起来能干”就降低监管门槛。

  与此同时,我们也应理解,一些家长之所以支持孩子参与此类活动,并非完全出于功利考虑,而是源于对“勤劳致富”的传统认同,以及对责任意识的培养期待。让孩子在假期做些有偿劳动、体验社会角色,本无可厚非,也确实有其教育意义。然而,劳动教育不应等同于商业用工,未成年人尚未具备成熟的价值判断与抗压能力,贸然进入节奏紧张、流程密集的劳动环境,或许会干扰他们对规则、边界与责任的认知,还可能让他们在价值观上误入“越早赚钱越成功”的功利误区。

  当然,真正负责任的社会治理,不应止于“叫停”,更应提供替代路径。令人欣慰的是,华强北街道在整治的同时,同步推出了免费的托管班、兴趣课程与图书馆服务,为“暑期去哪儿”的问题提供了实实在在的解决方案。更进一步,社会也需要积极探索更多合法、安全、有组织的成长型劳动方式,如图书馆助理、社区志愿者、博物馆讲解员、兴趣班助教等岗位,让孩子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接触社会、体会劳动、建立规则感与成就感。这不仅是教育的延伸,也是治理的温度。

  孩子不该成为“降本增效”的变量,更不应被默许为“临时劳动力”。暑假应是他们自由探索、积累知识、健康成长的宝贵时光,而不是提前参与社会竞争的“窗口期”。我们对未成年人最大的善意,不是让他们早早成为“小大人”,而是为他们守住一段只属于成长的纯粹岁月。守住法治的红线,也守住童年的底线,这不仅是一个社会的良知,更是一种对未来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