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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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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敬告普法”,让当事人又温暖又惭愧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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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通讯员 杨栋栋

  本报讯 近日,在台州轨道交通总站,一名乘客经过安检时,被查出携带违禁物品氧气瓶,但该乘客拒不配合检查,言语大声并态度恶劣。安检人员通过对讲机呼叫警务室,寻求专业协助。

  警务室人员到场后并未简单处罚,而是向该乘客出示一份《法律风险敬告书》,并详细讲解《台州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中携带违禁品的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释法说理,该乘客认识到自己携带违禁品且不配合检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愿意配合将违禁物品进行处理,并对之前的行为进行了反省,承诺会吸取教训。民警依据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其加强普法教育。该乘客由衷表示:“执法部门既严格又包容,让我感觉又温暖又惭愧。”

  这样的案例背后,是台州轨道交通公安对“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轻微不罚”制度的精准落实,既维护了安检秩序和公共安全,也通过教育引导提升了乘客的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

  今年以来,台州轨道交通公安围绕服务管理中常发易发的民生小案事件,科学设置“不罚清单”,构建“敬告普法”新模式,要求民警和运营单位在接处警、纠纷调解、行业管理中发现行为人有违法风险的、尚不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行为,开具《法律风险敬告书》,对其告知提醒,告诫行为人自行纠正整改,避免导致违法后果,有效推动当事人从“被动服从”向“主动遵守”转变。

  《法律风险敬告书》主要分为扰乱公共秩序类、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类、携带禁限物品类、不配合安检类以及不文明安全乘车类,涵盖了轨道交通执法和运营管理常用法律法规。区别于传统的“一罚了之”,“敬告普法”将柔性劝导与教育引导置于首位,要求执法者严格遵循“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耐心细致地阐述法律风险,并佐以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在保障公共安全秩序的同时,兼顾人文关怀,避免当事人产生抵触情绪和逆反情绪,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违法犯罪率;对于纠纷双方分清责任,讲明利弊,在警示教育的同时妥善化解矛盾。

  日前,乘客王某与李某发生纠纷,台州轨道交通S1线九龙大道警务室人员接报后赶赴现场,第一时间采取物理隔离措施稳定双方情绪。经现场了解,李某在进入轻轨车厢时,因人多拥挤误踩王某脚部,随后双方发生口角。掌握事件全貌后,民警依据《法律风险敬告书》对双方开展普法教育,阐明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扰乱秩序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民警耐心细致的劝导下,双方均意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最后,在民警与值班站长的见证下,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