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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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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开渔前,法院提前解除对失信船员的司法拘留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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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丽红 通讯员 吴琼

  本报讯 8月5日,东海“小开渔”的号角吹响,舟山沈家门渔港内,千帆如离弦之箭,驶向广阔大海,开启新一轮的捕捞作业。“感谢法院能再给我机会,让我赶上这趟开渔出海。以后我肯定守规矩,再也不会干这种糊涂事了!”在热闹的渔港码头,刚被法院解除司法拘留的船员李某挥手告别执行法官,快步登上渔船,前往东海开捕。

  李某是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法院的一名被执行人。2023年3月,因拖欠他人4.8万元债务,他被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他和债权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场履行支付8000元,并承诺剩下的4万元分期偿还。然而,一年多时间过去,李某在陆续偿还2.4万元后,便不再履行还款义务。普陀区法院依法将李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多方查找其下落。

  8月2日,在当地公安协助下,执行法官经过缜密排查,终于锁定了李某的行踪。当时,李某正在街上悠闲购物。执行法官迅速行动,将李某一举“拿下”。

  警车上,得知自己将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面临15日司法拘留时,李某顿时慌了神,“法官,我真的知道错了!我正在买生活必需品,准备登船捕鱼呢。‘小开渔’马上就到了,要是错过这趟,我一家老小可怎么活啊!”

  李某被拘留期间,执行法官多次与他深入沟通,一方面向他阐明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让他清楚认识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另一方面,也倾听他的实际困难。李某逐渐敞开心扉,道出自己在渔船上当船员,全家生计全依赖他出海捕鱼的情况,“我不是故意拖欠不还,只是今年收入实在减少太多,一时拿不出钱……”

  执行法官深知,开渔期对李某一家生计至关重要,但法律的权威也不容践踏。在拘留所里,执行法官要求李某积极筹款,履行还款义务。李某为了能赶上开渔,挨个给亲友打电话求助。最终,他母亲四处奔走,2天内帮忙凑齐了剩余的1.6万元欠款。

  鉴于李某在拘留期间认错态度良好,且积极筹款还清了全部债务,充分展现了悔过之意;同时,考虑到东海重要渔汛“小开渔”来临,若继续拘留李某,将严重影响其家庭生计。普陀区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经综合考量后,决定提前解除对李某的司法拘留措施。

  重获自由的李某心怀感激,大步迈向等待起航的渔船。甲板上,他的身影很快与其他船员融为一体。随着汽笛长鸣,渔船驶向东海渔场,开启了新的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