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
如果老人无儿无女,去世后遗产到底该归谁?近期,相关话题引发网友热议。
记者了解到,北京有过类似判例,被继承人去世后,由于没有继承人,也没有留下遗嘱,部分遗产收归国有,由当地民政局作为遗产管理人。
发生在北京市民张女士身后的案例就很有代表性。张女士因病去世,留下包括存款、保险、房产在内的数百万元遗产。由于张女士未婚未育,其父母也均已去世,其生前也未设立遗嘱,遗产的归属成了难题。
张女士父母双方多名亲戚对簿公堂,要求分割全部遗产。他们都认为具有继承权,而且在张女士生前陪其看病、在生活上给予照顾等,尽到了扶养义务。
法院主审该案的法官走访了张女士生前居住的社区居委会。“张女士患有尿毒症,但生活基本可以自理,能够独立完成饮食起居。”工作人员告诉法官,实在有困难时,张女士的一名亲戚和社区工作人员会帮助她去医院。法官进一步了解到,张女士看病时,经常是这名亲戚开车送她去医院,而且在张女士去世前的病历中,也有这名亲戚作为近亲属的签名。
另外,法院查明,张女士留下的遗产包括一套价值400余万元的房子,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和身故后的丧葬费、抚恤金等共计100多万元。
最终,法院根据多名亲戚各自对张女士生前的帮扶情况,判决100余万元现金由亲戚共同继承,帮扶较多的那名亲戚继承20%份额,其余亲属分别继承10%。房产则收归国家所有,由区民政局管理。
为什么钱款可以分配,房产却被收归国有呢?
“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本案中旁系亲属扶养人已经获得了对等遗产继承份额,因此无权再分得房产。”法官解释,根据民法典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依据这一条和本案具体情况,法院判决把房子收归国家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