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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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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派出所里开了一场“拍卖会”

日期: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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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郭勤波

  通讯员 朱晓亚

  本报讯 “我要告派出所,拿回三轮车!这车是我花钱买的,凭什么扣我的车?”近日,在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金清法庭内,当事人邰某将手中的三轮车发票重重地拍在桌子上,言语间满是怒气,“我还要告那两个合伙人!”

  在立案工作人员的耐心询问下,邰某道出了事情原委。去年3月,邰某与老乡刁某、余某打算一起摆摊做快餐生意。经过一番商量,三人决定由邰某出资购买一辆电动三轮车,刁某购置热水瓶、椅凳、快餐盒等物品,余某则负责日常买菜、做菜。

  说干就干!在三人合力下,快餐生意很快便做得火热。本以为好景会延续下去,不料没几个月,三人就因为利润分配问题心生嫌隙,多次争执且险些大打出手。在派出所里,3个合伙人成为针锋相对的“冤家”,谁都不愿退让一步,情势剑拔弩张。为了让三人冷静下来,派出所决定暂存三轮车,准备开展下一轮调解。邰某大为不满,冲去了金清法庭,说要告派出所、告合伙人。

  法官蔡未了解案情后发现,本案争议焦点实质上是合伙体解散后财物如何分配的问题。

  “法官,三轮车停在派出所风吹雨打的,等案件办完,我的车也废了。”原告邰某催促尽快调解。而另一边,尽管被告余某已经表示愿意放弃分配财产,但是被告刁某却一直联系不上。

  几经周折,在民警帮助下,法官终于找到了刁某。考虑到三轮车还存放在派出所里,法官趁热打铁,将刁某和邰某约到了派出所来“讲案”。调解当天,刁某姗姗来迟,并且一进门就言辞激烈:“这车凭什么就是邰某所有?我们这几个月赚的钱都在他那里,为啥不拿出来分?”“三轮车是我买的,这车就应该归我。”邰某立即抬高了音量。

  “你们都别争了,你们两人的账,不如当面算一算。”法官一边在纸上记录,一边按着计算器,仔细核算着费用明细。调解员老黄则坐在一旁给两人讲道理:“锅碗瓢盆、电动三轮车,还有最后那些还没分配的利润,都属于合伙体财产,怎么分要商量着来。”

  邰某盯着法官手中长长的费用清单,沉默了许久后长吁一口气,说:“我跟他扯平算了,锅碗瓢盆这些物品归我,那些钱归他。”

  一旁的刁某闻声,点头表示同意。但是,对于这辆电动三轮车的归属,谁都不肯松口。三轮车只有一辆,两个人都想要,难道要拆开一人一半?

  “这车由你们两人竞拍,价高者得。”调解室里沉默了半晌后,蔡未提出通过“拍卖竞价”方式决定车辆归属的方案,得到二人认可。

  “我出1500元”“我出1600元”……经过激烈竞价,最终邰某以2000元“拍下”三轮车。在法官和调解员的见证下,邰某当场将“拍卖款”支付给刁某。随后,双方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书并进行司法确认。

  这场派出所里的“拍卖会”圆满落幕,正是金清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近年来,路桥法院持续深化金清法庭“庭﹢X”共建模式,与辖区派出所、村居、学校、老年协会等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联动机制,实质化运行“清·和”法官服务站,就地化解矛盾纠纷800余起,绘就基层善治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