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大公司采购员”,卷走摊主数万元水果
日期:07-25
通讯员 李家圆
夏日炎炎,水果迎来销售旺季。近日,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骗购水果案件,给忙着接订单的水果批发摊主提了个醒。
“老张,帮个忙。某公司采购员小刘之前在我这买过几次水果,现在需要一批8424西瓜作为员工福利。我这边货不够,你那儿还有库存吗?”不久前,隔壁摊主老李拉来的这单大生意,让摊主老张心头一热。“大公司采购+熟人背书”的双重信任,让他毫不犹豫同意了“采购员”刘某先提货后付款的条件。老张随即按照要求,给刘某的货车装了一车西瓜。次日,刘某再次从老张处“采购”了数千斤西瓜,两天的西瓜价值已超万元。
然而,当老张向刘某提出支付货款时,刘某先以“财务打款需要时间”推诿,后以各种借口拖延,最终彻底失联。“要不是他自称大公司采购,又是隔壁摊主介绍,我是不会相信他的。”懊悔的老张赶紧报了警。
经查,同一市场的摊主老陈也遭遇了刘某的相同骗局,损失阳光玫瑰葡萄、金枕榴莲、水蜜桃等各类水果共计数万元。
到案后,刘某承认自己根本不是什么大公司的采购,“大公司采购”身份仅是骗取信任、实施“先货后款”诈骗的幌子。
鉴于刘某自愿认罪认罚,赔偿几名被害人全部损失并获谅解。近日,海曙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刘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检察官提醒:
骗子专挑水果销售旺季下手,就是看准商户求单心切、警惕性易放松的弱点。“人情牌”和“假身份”双管齐下,迷惑性极强。因此在大单来临之前,请您牢记防骗铁律。
核实身份最重要。记得当场查验对方工作证件或采购单,询问更多细节,或者直接搜索该公司官方电话,去电核实情况。真金不怕火炼,问多了骗子就露馅。
送货信息要留意。正规公司采购往往要求送货到公司内部指定地点(如仓库、后厨等),而非其他陌生地点。若对方自行取货,亦要关注对方所开车辆有无印有公司标志,记录车牌号并拍下照片更加妥当。
钱到手货方离人。牢记“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如果实在拗不过“先货后款”,也要守住底线,如收取一定比例的押金,盯牢货物装卸全程,送货送到真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