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法官和破产管理人讨论不动产权属争议问题
通讯员 芮萱 本报记者 高敏
“企业终于保住了,账目也彻底理顺了!”随着1288万元投资款全额到账、破产重整计划获法院裁定批准,温州松豪车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豪公司),这家历经26载风雨的老牌汽配企业,终于在司法制度保障与市场机制协同下,走出了一条破局重生之路。这背后,是瑞安法院“三端四机制”改革的一次生动实践。
程序转换,理念先行——
“前端”破局打通救治通道
近年来,松豪公司因金融借款重负难承,陷入执行困境,资产远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瑞安法院通过破产风险识别预警机制敏锐捕捉到公司潜在的破产风险,秉持“立审执破”一体化理念,主动向债权人提出“执转破”建议。债权人和债务人一拍即合,同意转入破产程序。
“你们一直说‘能救尽救、早破早治’,我们愿意试试。”松豪公司股东岑某略带感慨地回应,折射出企业对破产保护制度的认知转变。
近年来,瑞安法院联合经信部门、镇街及商会构建破产保护理念精准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线下普法课堂等多元载体,常态化推送破产典型案例与破产流程指引,重点引导小微企业群体树立正确的破产理念。
理念“先入脑”,机制“早上路”。随着案件顺利移送破产审查,松豪公司的救治路径悄然转换,也为后续重生创造了可能。
激活资源,引入投资——
“中端”发力撬动企业重生
案件进入破产程序后,在管理人的尽职调查下,一个关键问题摆在了面前:松豪公司名下不动产权属复杂,土地为集体建设用地,登记类型为批准拨用,处置需征得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书面同意。尽管管理人多次沟通,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原清算路径陷入停滞。
“若走清算,集体用地难处置,债权人受偿率低;若走重整,可延续土地生产功能。”承办法官孙娟娟在重新评估案情后,引导管理人启动重整可行性调查。在征求债权人意见后,松豪公司出资人正式提出重整申请并获多数债权人支持。2024年7月25日,瑞安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案件转入重整程序。
资金是重整的生命线。为破解融资难题,法院创新引导松豪公司与管理人联动,充分挖掘原有客户网络及上下游产业资源,激活企业“软资产”价值。“我们想过找老客户帮忙,但完全不懂流程,是法院和管理人一步步指导对接的。”松豪公司股东陈某坦言。
在法院推动下,松豪公司成功促成多年合作客户出资588万元作为兜底战略投资人,并出具兜底出资意向书、缴纳保证金。在此基础上,法院指导管理人同步启动“假马竞价”模式,公开招募投资人。因集体性质产权对本村投资者的特殊吸引力,热度持续攀升,最终以1288万元最高价成交,成功引入战略投资人。
2025年1月7日,瑞安法院依法批准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正式终止重整程序,标志着松豪公司破产重整取得圆满成功。经测算,普通债权清偿率预计达12.85%,远超清算路径下的1.1%。
“这类案件单靠清算没有出路,关键是要调动企业内部资源和外部市场力量。”瑞安法院破产庭负责人詹应国表示,“通过制度引导、平台公开和程序保障,我们将法院的引导力、企业的主动性和市场的调节作用有机结合,既保住了企业命脉,又切实提升了债权人受偿比例。”
信用重建,延伸治理——
“末端”修复构建制度闭环
案件终止不代表治理终止。重整完成后,松豪公司在法院支持下启动信用修复工作。此前,松豪公司因工商登记状态异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查查等平台更标注“破产重整高风险”“失信被执行人”等负面信息。
2025年3月17日,经松豪公司申请及法院协调,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其移出经营异常名单,停止风险信息公示,松豪公司终于摘除“污点”标签,恢复正常经营主体身份。
“这不仅仅是一个企业的命运逆转,更是一套机制的系统实践。”瑞安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陈万敏表示,本案贯通“三端四机制”改革路径,以困境企业拯救前端、中端、末端时间轴为逻辑线,着力构建破产保护理念精准宣传、风险识别预警、多元重整救治、信用修复等四大机制,真正形成了“有引导、有方案、有支撑”的企业拯救制度闭环。
截至目前,法院已确认松豪公司无争议债权超6700万元,债权人正按重整方案陆续受偿,公司也已完成生产整顿、重启运营。
这不仅彰显了破产制度在优化资源配置、稳定市场预期中的积极作用,更折射出司法理念的深刻转变。过去,破产制度更像一种“终结工具”;而现在,它正逐步成为企业可期的“修复系统”。这,正是瑞安法院力图实现的方向——用法治力量挽留企业的社会价值,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打造坚实的司法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