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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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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领红包就能赚钱?被提起公诉了

日期: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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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魏嘉 张一诺

  本报讯 吴某本来靠卖游戏点卡为生,一次偶然的机会,朋友告诉他广州有“大客户”,他便一路南下。在昏暗的茶楼里,吴某认识了小刘(化姓),小刘说自己可以把吴某手上的点卡包圆,但钱要通过QQ群抢红包的形式,一笔一笔拆开给,吴某应允。

  吴某随后被拉进6个QQ群,这些群成员都有自己的特殊编号,红包基本上一个200元,等红包发出来,他按照指令领取即可,抢完群就解散。吴某发现,其实根本不需要卖出点卡,他只要按照指令领取红包后把里面的钱转出,就可以赚取3%的好处费。

  但好景不长,没几天吴某就发现自己的账号被封了。他去咨询做律师的朋友,对方提醒他这些资金可能是诈骗所得,但吴某心存侥幸,仍继续注册小号在各个群中活跃。仅五六天时间,吴某利用多个QQ号领取了50余万元红包,获利1万余元。

  李某则是在网上看到‘领红包就能赚钱’的广告,加入了这场“红包雨”。他利用家人身份注册了19个QQ号,半年多里领取红包共计54万余元,获利2万余元。

  这些雪花一般飞来的红包,均为犯罪分子诈骗所得,大学生小南(化名)就是被害人之一。小南在网上看到客服兼职信息,说是每天完成下单任务就能获得报酬。她在对方提供的QQ收款码、银行账户先后转账1万余元,直到再也无法提现,才意识到被骗。而她被骗走的资金,在吴某、李某所在的红包群内被瓜分殆尽。今年1月,小南报案。吴某、李某作为诈骗链条末端的犯罪分子很快被抓获到案。

  金华市婺城区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该犯罪团伙通过组建大量QQ群,以“抢红包”为幌子,实际是为电信网络诈骗、赌博等犯罪活动进行资金转移。吴某、李某等人明知资金来源可疑,仍为牟利提供账户协助违法资金转账,导致上游犯罪难以追查,社会危害性极大。近日,吴某、李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