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企业的生产一刻也没被耽搁”
日期:07-02
通讯员 杨静 周琬英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本报讯 “法官,我们还有一些关键零部件的小额款项亟需采购,其他账号中的资金不够。如果不能按时付款,生产都将暂停。”近日,某机器人公司负责人熊某焦急地致电龙游县人民法院小南海人民法庭求助。
这家省外高新技术企业长期向龙游某科技公司采购机器人传感器等装置。2024年5月,双方对未支付货款进行对账结算,该公司共计欠付某科技公司货款300余万元,在支付部分款项后,仍有230万元缺口。多次催收无果,科技公司无奈只能提起诉讼,一并提起保全申请。
法庭庭长何柏良迅速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经多维度调查评估,发现机器人公司经营情况尚可。为尽可能降低保全对公司正常经营负担,何柏良与银行确认后,决定不查封生产线、不冻结公司基本账户,选择冻结公司比较活跃的非基本账户,并将保全金额严格限定在申请的范围之内。
“两家公司是机器人产业中的上下游公司,双方合作数年,具备一定的信任基础。”考虑到时间、距离等因素,何柏良组织双方线上调解。调解中,某机器人公司表示,剩余款项未付是因其他重大项目延期回款导致,绝非故意为之。为表调解诚意,他们近期将有一笔货款回收,待货款一到会立即用于还款。
“你们都是技术型公司,懂行情,也懂经营实际困难,两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更应该互相体谅,争取双赢。”何柏良也从企业性质、行业发展实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建议某科技公司考虑被告实际情况给予合理宽限,“放水养鱼”争取回款最大化;同时也向某机器人公司进一步释明违约法律后果,希望其回款后主动还款,避免违约损失扩大化。
在何柏良的中肯建议下,双方就分期还款计划进行了多轮协商,最终达成“首付+分期”的调解方案:某机器人公司5日内支付首期货款30万元,剩余200余万元货款分期偿付,一年内付清。
调解协议达成后的第4日,科技公司就收到了首期货款30万元。对方的诚信守诺,也换来了某科技公司的信任,他们随即向法院提交了解除保全申请。法院当日即通过“涉企保全、解封快速通道”,为机器人公司账户办理解封手续。
“从诉讼到调解仅用7天,生产一刻未耽搁。”熊某感慨道,“浙江的营商环境让我们外地企业很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