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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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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安全与便利如何温柔和解?

日期: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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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田摇中

  在乌鲁木齐天山国际机场的安检通道,李女士看着工作人员从自己行李箱里取出充电宝,急得眼眶发红:“这是上个月才买的,怎么突然就不能带了?我在外地出差还要用它应急啊。”同样被拦下来的王先生则皱着眉头嘟囔:“早知道就该提前查清楚,现在扔了浪费,寄存又担心回来找不到。”

  像这样因充电宝“卡壳”而面露焦虑的旅客,在近日的各大机场并不少见。

  民航局自6月28日起实施的充电宝乘机新规,与近期频发的锂电池起火事件有关。规定明确禁止旅客携带无3C标识、标识模糊或处于召回批次的充电宝登机。

  尽管天山国际机场提前执行新规是出于高温天气下的安全考量,但不少旅客因信息滞后遭遇“措手不及”。有旅客在社交平台吐槽:“从上海飞乌鲁木齐时顺利通过安检,结果返程就被告知不能带,政策执行能不能多些缓冲?”也有人无奈调侃:“现在坐飞机,不仅要查航班延误,还得查充电宝是否合规。”

  这些抱怨背后,折射出的是一场安全监管与公众便利之间的冲突。从法治角度看,民航局依据民用航空法和3C认证相关规定,对问题充电宝实施管控,是守护航空安全的必要之举。但在政策落地过程中,部分旅客因缺乏清晰指引产生的不满情绪,也暴露出信息传递链条的脆弱性。

  当乌鲁木齐机场的安检员不得不一遍遍解释“不是所有2万毫安充电宝都不能带,要看是否有3C认证”时;当旅客们为被暂存的充电宝能否完好取回而忧心忡忡时,我们需要思考:如何在筑牢安全防线的同时,给予公众更温暖的过渡空间?

  事实上,新规中“增设暂存区域”“加强服务指引”的要求,正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机场若能通过短信提醒、APP弹窗等方式提前告知旅客政策变化,在安检口设置清晰易懂的图文指引,为暂存充电宝提供可追踪的电子凭证,或许能让这场“安全保卫战”少些火药味。

  而相关生产企业也应承担责任——当3C认证被撤销或产品召回时,不能仅停留在官网公告,还要通过短信、客服等渠道触达消费者,真正履行产品安全主体责任。

  行李箱里被拦下的充电宝,不应只是旅客旅途中的遗憾,更应成为社会治理精细化的契机。唯有在严守法律红线的同时,用更人性化的服务填补政策与公众认知之间的沟壑,才能让安全规定既不失威严,又充满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