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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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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摩托车被拉走了,3万多元货款却迟迟不到账

日期: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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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讯员 周盈琪 朱晨希

  本报记者 马丽红

  在二手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时,不少人为求便利或者规避手续,会被买家或者卖家诱导脱离交易平台监管、选择私下交易。事实上,这种行为极易导致交易风险失去监管,由此引发合同履行纠纷甚至遭遇诈骗。近日,岱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进行诈骗的案件,判处苏某有期徒刑3年10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24年7月,岱山的徐先生将闲置的二手摩托车挂在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出售。同年10月,苏某在平台上联系到徐先生,表示想要购买,最终双方约定以3.3万元的价格成交。

  苏某以曾在网上遭遇过诈骗、微信联系更为便捷等理由,要求徐先生脱离平台、改用微信联系,并在微信上表示他会联系货拉拉将摩托车运走。同时,苏某通过以支付宝延时到账的方式支付货款,延时时间为24小时。

  此后,苏某向徐先生出示了支付宝转账的截图,并表示支付宝延时到账是无法取消的,称此举是为了保证双方交易的安全。徐先生信以为真,将摩托车交给了货拉拉司机。次日,徐先生因未收到货款向苏某催讨,苏某以异地大金额交易需要核对、账户风控、人脸识别等理由搪塞。徐先生意识到被骗,立即报警。警方通过资金流追踪迅速抓获苏某。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3年9月至2024年12月期间,苏某多次通过二手交易平台联系卖家虚假商定买卖事宜,后要求脱离平台交易,又以支付宝延时到账为借口,制作虚假的转账截图和视频骗取他人财物。截至案发,苏某通过上述手段骗取他人财物14万余元,均被其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

  任何交易都请在正规平台上进行!商户和消费者在正规平台上交易能够获得较多安全保障,脱离平台进行私下交易可能面临证据链缺失、举证困难等问题,维权难度直接“升级”。

  在交易过程中,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保留相关聊天记录、订单明细、付款凭证等证据;当发现权益受损,及时向平台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另外,在接收钱款时,要及时确认是否实时到账,不能仅凭付款截图掉以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