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眼神引祸端
通讯员 叶枫
本报讯 近日,江山市检察院对小林、小锋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未成年人小鹏因认罪悔罪、赔偿获谅解等情节,被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这起案件的起因,竟是因为“多看了一眼”。
去年10月的一个晚上,小林、小锋、小鹏在江山某夜宵店用餐后准备离开,恰遇骑车前来吃夜宵的小灿、小明。因小灿二人朝他们多看了一眼,酒后的小林等人误以为对方挑衅,双方发生争执。
冲突升级后,为吓唬对方,小锋发动汽车,小鹏、小林亮出刀具,三人驾车追逐小灿、小明数百米,最终在某店铺门口将二人逼停并进行言语嘲讽。小灿二人当即报警。
检察官提醒,持凶器追逐、拦截恐吓他人属“情节恶劣”,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