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刘鑫 刘竹柯君
  本报讯 6月7日,2025年全国高考拉开帷幕。在武汉某考场外,刚被法院解除司法拘留的汪某来到现场,为女儿送考。
  汪某曾是玉环市人民法院的一名被执行人。5年前,他因拖欠2.5万元货款,被生意伙伴薛某申请强制执行。当时,由于汪某名下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案子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几天前,据申请执行人薛某提供线索,汪某在杭州某服装市场露面。执行法官林新艇迅速赶往杭州,找到汪某。
  由于汪某无正当理由,逾期报告当前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玉环法院决定对汪某予以司法拘留。
  “我女儿周末就要高考了,我还要赶去武汉陪她考试呢!”警车上,得知要被拘留15日的汪某焦急万分。他解释,自己此前做生意欠下了几百万元的外债,家里的房子等财产早在法院执行前就卖光还债了。这几年,他和妻子都在努力赚钱,但两人收入都不稳定,只能维持基本生计。
  “我不是不还钱,真的是拿不出钱来,法官,能不能帮帮我?”一路上,汪某不停看手机屏保上的照片——那是一个开朗活泼的姑娘,对着镜头比了一个耶。
  同为人父,林新艇能够体会汪某此刻急迫的心情,但法律底线不能突破。他告诉汪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认错悔改的,可以责令其具结悔过,提前解除拘留。希望他能积极筹措资金履行还款义务,给女儿做个诚信的榜样。
  “我知道错了,我这就打电话凑钱。”说着,汪某向几名亲友拨去电话,最终凑到了2.7万余元。还差7000余元的利息,实在拿不出钱的汪某趴在桌上痛哭起来。
  看着汪某刚刚手写的悔过书和凑来的钱,林新艇拨打了薛某的电话:“他的情况你也清楚,外债还有很多,的确没有什么履行能力,这笔钱也是凑来的……”
  一番交流后,薛某表示愿意放弃剩余利息,就此结案。鉴于汪某认错态度良好,且该案已履行完毕,玉环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最终决定对汪某提前解除拘留措施。
  “以后我会努力赚钱,积极面对债务,给我女儿做个好榜样。”离开时,汪某感激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