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及时出手 少年“迷途返航”
日期:05-28
通讯员 陈英 黄湘芸 本报记者 夏婉言
本报讯 “我现在不跟以前的朋友来往了,专心在学校念书……”近日,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和涉案少年王某谈心时,王某真诚分享了自己在帮教期间的变化。
去年底,王某因情感纠纷,纠集哥们掌掴前女友,还要求其道歉。被害人报警,王某主动投案。今年1月,案件移送到普陀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检察官了解案情后,发现王某的犯罪情节轻微,但双方之间矛盾较深。承办检察官多次联系双方家长,耐心释法说理,为被害人争取到了经济赔偿。王某也认识到了自身错误,以亲笔信的方式向被害人真诚道歉,获得了被害人及家属的谅解。
在和王某的多次接触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王某父母对青春期的他疏于管教,他在外结交了不良朋友。“王某站在成年的路口,这个年龄段辨别是非的能力弱,易产生冲动情绪,最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的正确引导……”5月,一场不公开听证会在普陀区检察院召开。经评议,参会人员均赞成对王某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普陀区检察院对王某设置了6个月考察期,并以购买服务形式,委托舟山市一米阳光职业培训学校对王某进行观护帮教;同时向王某父母制发《督促监护令》。
“谢谢你们给予孩子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们以后会好好和孩子沟通,让他的青春期不再迷茫……”5月26日,王某父亲特地为检察官送来了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