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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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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浙江法制报

服务不能“睁眼瞎”

日期: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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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约评论员 胡欣红

  近日,江苏扬州一名80岁盲人管先生,在某运营商营业厅办理手机卡时,遭遇了一件尴尬事。原来,他的眼部存在肉眼可辨的残疾,无法做到睁眼刷脸。然而,营业厅却以“相关规定”为由,要求其刷脸验证身份。无奈之下,管先生只能以亲属的名义开通手机卡。

  “为什么跟残疾人过不去?”“强人所难”“瞎要求”……这一幕不仅刺痛了公众情感,更撕开了技术应用中“唯流程论”的冰冷面具。当科技进步沦为服务惰性的遮羞布,当“刷脸万能”异化为特殊群体的数字高墙,我们必须警惕:莫让技术工具的便利,掩盖了服务初心的缺失。

  “睁眼刷脸”的荒诞,是对技术伦理的背离。这起事件中,营业厅在明知用户存在明显残疾的情况下,仍机械套用“刷脸验证”的规定,这种做法既不符合个人信息保护法中“非必要不刷脸”的原则,更与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所倡导的“科技向善”理念背道而驰。处理特殊群体人脸信息需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而涉事机构显然将技术便利凌驾于人的基本尊严之上。

  值得关注的是,这样的奇葩事情并非孤例:94岁老人被抱到银行刷脸、盲人创业者因刷脸失败被迫注销执照、面瘫患者为激活医保卡四处奔波……这些事件说明了一个现实:当算法成为部分单位的“电子门卫”,一些特殊群体被粗暴地挡在了数字世界之外。

  用“程序规定”强人所难,本质是缺乏对人的尊重。涉事营业厅反复强调“相关规定”,却对法律明确要求的“替代验证方式”视而不见。事实上,当地同品牌的另一家营业厅早已给出解决方案:凭残疾证拍照留档即可办理,无需刷脸。这说明所谓“规定”并非铁板一块,关键在于是否愿意打破“技术教条”。当基层服务者将系统流程视为免责盾牌,将“无差别执行”等同于“合规”,本质上是用僵化管理推卸责任——宁可为难用户,也不愿多走一步人工审核的流程,暴露出对特殊群体需求的漠视。

  这种现象的根源,在于部分机构混淆了“技术手段”与“服务目的”的关系。实名制认证的核心是“人证一致”,指纹、声纹、人工核验等方式均可实现这一目标,为何偏要将刷脸作为唯一选项?在没有刷脸技术的年代,难道就办不了手机卡?“规定万能”的借口,掩盖的是服务意识的匮乏。当技术应用脱离实际需求,变成“为刷脸而刷脸”的形式主义,不仅违背“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更暴露了服务设计中的懒政思维。

  即将实施的《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得将刷脸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为破解此类难题提供了法律支撑。但制度落地需要双重革新:一方面,企业必须建立“技术+人工”双轨验证体系,针对残障人士、老年人等群体开通“无刷脸通道”,让声纹识别、证件核验、现场登记等方式成为标配;另一方面,要重塑服务人员的人本意识,拒绝“机器思维”主导服务流程,让“特事特办”成为职业素养的基本组成部分。

  科技是一种能力,向善是一种选择。科技的终极意义,是让人活得更有尊严,而非用“便捷”的名义制造新的不平等。毕竟,比刷脸系统更重要的,是服务者眼中的“人情味”;比技术升级更迫切的,是服务理念的“睁眼觉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