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岁vs59岁,养老院冲突高效解
						
							
日期:05-15
							
							
						
					 
					
						
							  本报记者 汪基建 通讯员 周梦祎
  本报讯 “这几天身体没什么大碍,给你们添麻烦了。”近日,衢州市衢江区浮石街道调委会工作人员回访养老院时,91岁的李奶奶面带歉意地说。
  4月底的一天傍晚,李奶奶与同住养老院的59岁的张大妈,在二楼走廊因言语不和发生肢体冲突。虽然养老院工作人员及时劝阻,但双方眼部、手部等多处受伤。养老院通知家属后将两人送医治疗。
  出院后,李奶奶家属要求养老院及张大妈赔偿5万元。张大妈由其三位兄弟代为协商,仅愿与养老院共同赔偿3万元。协商未果后,养老院向浮石街道调委会申请调解。
  调委会当天受理并展开调解。调解员耐心倾听各方诉求,通过一对一沟通,从法理、情理入手促成共识。经多轮协商,当晚即达成协议:张大妈方赔偿2.4万元,养老院人道救助6000元,纠纷当日化解。
  浮石街道党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调委会作为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重要载体,在维护当事人权益、修复社会关系方面成效显著。随着调解制度的日益完善和队伍专业化建设,调委会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