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迅员 吕煜明
本报讯 近年来,诸暨市看守所将“枫桥式”工作法运用到监所教育的每个环节,通过多方联动的教育感化模式,因势利导,更好地让在押人员回归社会。
近日,一名应姓的在押人员,在“沐阳疏教”团队以及联合办案单位的帮助下,成功与钱某达成伤害赔偿,并由其家属一次性全额付清。此次调解彻底将矛盾消除在萌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监所有效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通过真实案例和法律知识融合,引导每一个在押人员提高法律意识、避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该所还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上墙作为教材,达到宣传教育效果。
通过“一站式”“流程式”“沉浸式”的宣教形式,该所已教育感化300余人,助力100余人成功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