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收到一封特殊的“信访件”
日期:08-23
实习生 俞可薇 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韩英华
本报讯 “希望有关部门能帮忙转达我们的感谢……”近日,杭州市萧山区信访局的“区长信箱”收到一封特殊的“信访件”。原来,写信人想向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表达感谢,却不知道该把信寄到哪里,就写给了“区长信箱”。这封辗转而来的感谢信,牵出了一个暖心的法律援助故事。
写信人阿强(化名)的母亲今年初过世了,老人育有子女三人,分别为阿强、姐姐阿英(化名)和哥哥阿庆(化名)。老人去世后,三人对老人的遗产如何分割产生了巨大分歧。
“这十多年来,妈住在我家,平常衣食住行都是我在照顾。”大哥阿庆说,其他子女未尽到赡养义务,母亲的遗产应由他来继承。阿强和阿英则认为母亲的遗产应由三子女平均继承。长辈亲戚、村委会轮番上阵调解,都没能让三兄妹达成一致。矛盾没得到解决,三兄妹之间的关系日益恶化。
阿强家里经济条件较困难,在村法律顾问律师的建议下,他向萧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中心审核后,指派了浙江德帅律师事务所律师马寅承办此案。
马寅律师通过走访邻居、村干部等了解到,阿庆把母亲接至他家照顾之前,母亲一直是住在阿强家中的,即使后来母亲住到了大哥家中,弟妹二人也时常前去看望母亲,逢年过节礼物不断,母亲生病住院期间也轮流陪护照顾,并不存在大哥所说的弟妹未尽到赡养义务的情况。
“这个案子有两个难点。”马寅分析说,一是作为遗产的存折和现金都在阿庆处,但阿庆不愿意配合,所以遗产金额举证困难;二是三兄妹对母亲丧葬事宜的开支主要由阿庆经手,三人对各项金额存疑。
仔细研究证据材料后,马寅向法院申请调取了萧山农商银行的存折余额明细,固定了老人存款金额的证据,并联系办理丧事的相关人员索要开支清单,与三兄妹仔细核对了开支的事项和金额。经过几个月的调查取证,最终确认了遗产金额和花费开支。
7月,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法官和律师一起从法律条款出发,讲明老人生前未留遗嘱、遗产应由子女法定继承,且三子女都有照顾母亲的行为,再三解释、开导。最终,阿庆认可了三兄妹共同继承的方案,兄妹三人达成调解协议。
阿强在感谢信里说:“现在我们兄妹三人又重归于好了。之前为了母亲的遗产分割吵了那么久,多亏了马律师的敬业和专业,帮我们解决了问题,还修复了我们的亲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