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法律制度如何让天更蓝、水更绿、土更净?国家有生态环境法典,我省有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为生态环境编织了严密的保护网。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南湖发展的底色。近年来,南湖人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强化监督,依法履职,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审议报告等法定方式,对政府生态环境治理工作进行“法律体检”和刚性约束,不断擦亮生态底色,让天更蓝、水更清、环境更美,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提升民众的获得感与幸福感。
今年7至9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推动《条例》在南湖区见行见效,为南湖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记者 许冰洲 通讯员 冯 成 吕晓明 王长懿
加强执法检查
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
《条例》旨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维护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高水平建设美丽浙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今年7月31日,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对《条例》作出修改,自2026年8月15日起施行。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条例》贯彻落实是重中之重。
加强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职责,也是确保法律法规从“纸面”走向“地面”、从“条文”变为“行动”的关键环节。
根据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7至9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对《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工作组,召开了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赴区生态环境分局及部分镇、街道,调研《条例》执行情况。组织召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汇报会,听取了区生态环境分局等9个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汇报,了解和掌握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在调研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还认真倾听民意,对《条例》实施情况开展问卷调查,进一步了解掌握《条例》在南湖区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实施效果。此次问卷调查,从9月1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共收到调查问卷621份,社会对各项生态环境工作成效基本满意。
9月9日,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更是分成两个小组,同步实地查看了湘家荡湖区、嘉源康恒环境有限责任公司、南湖工业污水处理厂和嘉兴市潜福食品有限公司,并座谈交流。这次检查直接深入一线,实地了解相关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切身感受自然生态环境,真实掌握《条例》的贯彻实施情况。
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条例》实施以来,区政府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统筹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各项重点工作,《条例》落地取得明显成效,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得到显著提升,绿色转型步伐持续加快,生态价值转化成效凸显,切实把《条例》的制度红利转化为了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
近年来,南湖区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全区市控以上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连续五年保持100%,先后4次获评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获评美丽浙江十大样板地、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省首批四星级“无废城市”、省级水生态修复示范试点和省级环境健康友好创新试点。
积极献计出力
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
9月22日、23日,嘉兴市南湖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围绕两个报告,进行了深入讨论交流,并提出了意见建议,希望进一步提升区域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
在审议讨论中,与会人员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扎实推进碧水、蓝天保卫战,辖区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生态治理成效显著。
在肯定成效的同时,与会人员结合日常工作实际,聚焦生态环境保护中的短板与不足,提出了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建议。
南湖区作为典型的平原河网区域,当前部分河道断面总氮指标仍存在波动情况,建议区政府结合《条例》中水生态环境保护的专项要求,有针对性地出台平原河网总氮管控专项方案,细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城乡污水管网尾水深度处理、生态缓冲带拦截等具体举措,明确责任和目标,强化联防联控机制,确保全区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及以上,进一步巩固治水成果。
当前,南湖区水、大气污染治理成效突出,但土壤污染防治是相对薄弱环节。与会人员建议,要常态化开展农用地、建设用地土壤污染排查溯源,建立土壤污染风险台账,落实分类管控和修复治理。重点严控农业面源污染、工矿遗留污染,健全土壤环境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补齐净土保卫战工作短板,全方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
在聚焦水、气、土壤等污染治理的同时,与会人员还高度关注生态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建设,希望进一步夯实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基石。他们建议,进一步细化落实生态环保法定制度,破解多部门协同治理壁垒,完善联动共治工作机制,可以依托全省数字化改革整体框架,整合生态环境、水利、农业农村、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各类监测数据,搭建南湖区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数字中枢,打破信息孤岛,以数字化赋能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保护生态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与会人员表示,要改变传统宣传模式,开展接地气、全覆盖的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主动参与生态治理,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生态环保工作新格局。建议政府将居民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水节电等日常行为全面纳入减排核算,打通碳普惠积分兑换公共服务、消费优惠的落地通道,同时依托本地特色生态产品,持续扩大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让更多农户、经营主体共享生态红利,把生态优势实实在在转化为共同富裕的发展优势。
人大执法检查要形成“闭环”,确保法律监督不流于形式,实现从“程序性开展”向“实质性见效”转变。
此次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列出了问题整改建议清单,建议要持续推进《条例》常态化普法,加快推进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流域生态补偿、林业碳汇交易等试点工作,推动《条例》创新制度从“初步建立”向“常态运行、成果转化”升级,打造南湖生态治理制度亮点。
当前,部分农村区域生态环境治理仍存在薄弱环节,这是区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之一。区人大常委会希望政府加快补齐乡村短板,提升全域生态品质。要加大农村生态治理资金投入,对老旧污水治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标准化运维,健全小微水体、农田沟渠长效管护机制,常态化开展清淤保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构建精准溯源、动态管控体系,全面补齐农村生态治理短板。
同时,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要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包括优化基层网格化巡查队伍配置,加密基层智能监测站点,完善城乡、跨界断面监测网络,常态化开展小微企业上门指导服务,督促企业完善环保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细化跨部门生态治理职责清单,建立常态化会商调度、信息共享机制等,全面提升区域生态治理现代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