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钰丹
李维菁在《老派约会之必要》里写:“我们要散步,要走很长很长的路。约莫半个台北那样长,约莫就是三个红绿灯那样久的手牵手。”初读时,我只觉得这句话有一种旧式的温柔,却并不真正明白。散步,不过是从一个地方走到另一个地方,何以成为浪漫的最小单位?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甚至是排斥散步的。我总觉得走路既浪费时间又耗费体力。在一个凡事讲求效率的时代,我用倍速看剧、用最短路径通勤、用待办清单切割生活,自然也觉得这种慢吞吞的休闲方式略显落后。
改变发生在前几周。那天和朋友刚吃完饭,准备回学校,车却迟迟打不到。朋友说:“要不走回去吧,反正也就五公里。”当下我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对于一个体力储备极度不足的人来说,五公里不是散步,是苦役。可看着她亮晶晶的眼睛,分明正在兴头上,我实在不忍扫了她的兴,于是点点头,像奔赴一场不得不完成的徒步。
但当我做好心理准备,去迎接无聊与疲惫时,意外发现一切和想象的完全不同。
朋友递给我一只蓝牙耳机,我挽着她的手,打开导航正式出发。预期中的沉默、酸痛、漫长倒是一点也没出现。我们目视前方,也时不时观察来往行人,看他们脸上是行色匆匆的焦虑,还是恬淡闲适的笑容。走到常去的日料店门前,那只原本卧着的大白狗似乎嗅出了我的气味,直起身子,朝我摇摇尾巴。我走上前,蹲在它面前,拍拍它的脑袋。它温热的呼吸落在我掌心,像一枚毛茸茸的印章,为这个夜晚盖下温柔的注脚。
哼着小曲,不知不觉间又走到绿荫小道,好像此刻所有的喧嚣与焦躁都被抛在身后。我们慢慢路过一条河。漆黑的夜晚,只有几颗星还亮着,像谁在深蓝幕布上别了几枚银针。我们趴在栏杆上,任由夏末的晚风撩拨发丝,在地上投下飘扬的几缕轻盈的影子。河的另一端会是怎样光景?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河的这一端很美妙。
宗白华先生曾说:“散步是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行动。”突然,我觉得散步是一件奢侈而又浪漫的事。奢侈是,在快节奏的现在,时间难得大把大把地“浪费”;浪漫的是,总有那么一个人愿意陪你“浪费”时间。
我们并肩而行,手挽手,像老派约会一样散步。走在夜晚的路灯下,穿过一片梧桐大道,再沿着一条名不见经传的河流一直走。灯光把影子拉长又缩短,缩短又拉长,仿佛时间也在我们脚下变得柔软了。我们聊哲学,聊人生,聊未来与过去,聊爱,聊苦,聊永恒。我们不用刻意找话题,只需目视前方,或环顾四周,因为话题就存在于感官间的碰撞之中。一片叶子旋转落地,是话题;一只飞蛾扑向路灯,是话题;远处传来模糊的车鸣,也是话题。
那天晚上,五公里并没有想象的漫长。相反,走到校门口时,我竟有些遗憾。原来,散步不是位移,而是让关系缓慢发酵。它把“抵达”暂时搁置,把“过程”重新还给我们。我们习惯了地铁的呼啸、外卖的倒计时、消息的秒回,习惯了用最短时间完成最多事情,却很少问自己:那些被节省下来的时间,究竟去了哪里?散步是一种温柔的叛逃。它不追求意义,不计算产出,只是让路在脚下展开,让陪伴在沉默里生根。
后来,我渐渐喜欢上了散步。有时一个人,有时约上朋友。一个人散步,是与自己并肩;两个人散步,是让两个世界缓慢重叠。散步让谈话不必有结论,让沉默不觉尴尬。我们走走停停,看云,看灯,看月亮如何从树梢移到楼顶。浪漫不必盛大,不必玫瑰与烛光,只需要一条可走的路,一个愿意同行的人。最小单位的浪漫,是步幅一致,是晚风替我说出未说出口的话,是走着走着,把疲惫走成柔软,把日常走成诗。
所以再读到李维菁那句,我不再觉得矫情。“约莫三个红绿灯那样久的手牵手”,其实很长,长到足够把一生的片段轻轻温习。散步是最小单位的浪漫,因为每一步都在说:“此刻,我愿意和你在一起,不赶时间,不问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