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 婷 通讯员 沈 晏
“政策来得正是时候啊!公积金多贷一点,首付又可以省下一笔了!”昨天,家住秀洲区的潘先生,心情变得格外舒畅。前一阵子,他看中了市区一套新房,户型、地段都合心意,可一算首付和贷款,心里难免有些打鼓。就在他准备办理贷款的时候,嘉兴市住房公积金若干优化政策出台了。好消息传来,潘先生紧锁的眉头舒展开来,言语间满是欣喜。
像潘先生一样,越来越多的缴存人正感受到新政带来的暖意。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此次出台的新政自10月8日起执行,持续扩大政策受益群体。
提取范围更大
装修、购置车位可提,租房建房限额上调
此次新政进一步扩展提取情形、提高提取限额,让公积金在缴存人日常住房消费中发挥更大作用。
缴存人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装修自住住房,且无逾期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提取,需提供装修房屋不动产证或买卖备案合同、装修合同(协议)、装修发票(收据)等材料。一套住房每人限提一次,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装修实付金额,最高不超过25万元。购买本市自住住房配套车位(库)、储藏室,本人及配偶也可提取,每个车位(库)或储藏室每人限提一次,合计不超过实付金额。
同时,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限额由每平方米1500元提高至2000元;租房提取限额由每月1500元提高至2000元。提取办理规定同步优化:缴存人家庭名下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贷款无逾期的,可以办理其他非销户情形提取;未结清贷款有逾期的,仍不得办理除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外的其他提取。
贷款额度更高
单人最高可贷80万元,人才最高可贷160万元
贷款政策调整力度更大,认定标准、贷款限额、计算倍数和受理范围均有优化。
认定标准方面,在本市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缴存人家庭,无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除拟申请贷款所购房屋外无其他住房的,或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可按首套房认定。
贷款限额方面,购买自住住房的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由5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双人及以上(家庭)由100万元提高至160万元;建造自住住房单笔最高限额由20万元提高至50万元。贷款额度计算倍数由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调整为25倍。异地贷款受理范围由长三角区域扩大至全国范围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
在人才安居方面,经市(县、市)人社部门认定为D类(含)以上人才,最高贷款额度可按单人缴存最高贷款限额上浮100%,即160万元;E、F类(含)以上人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可按单人上浮50%,即120万元;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技师职业资格人才可按单人上浮20%,即96万元。
受益群体更广
首套、购买绿色建筑、青年、婚育家庭支持加码
此次新政更加突出精准支持,覆盖首套刚需、绿色建筑、青年人和婚育家庭等多类群体。
购买名下首套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住房申请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按最高贷款限额上浮20%,即单人96万元、双人及以上(家庭)192万元。35周岁(含)以下青年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样可按最高限额上浮20%,即单人96万元、双人及以上192万元。
婚育家庭支持实行梯度化上浮:生育一孩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即单人96万元、双人及以上192万元;生育二孩的上浮50%,即单人120万元、双人及以上240万元;生育三孩及以上的上浮100%,即单人160万元、双人及以上320万元。
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台本次新政,是为了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加大对新青年、婚育家庭、购买绿色建筑、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家庭等群体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力度。需要提醒的是,本通知自10月8日起执行,此前已办妥一般抵押登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此前政策与本政策不一致的,以本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