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双轨告知配偶知情权不再悬空
日期:09-29
■唐传艳
近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重庆市艾滋病防治条例》,将于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建立了艾滋病双轨告知制度:感染者应主动及时告知配偶、性伴侣和申请结婚登记对方;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医疗卫生机构有权根据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告知,并给予医学指导。《条例》还创新咨询检测制度,医疗机构开展血液检测时,受检者未明确拒绝的,将艾滋病检测纳入检测项目。
这次地方立法,弥补了艾滋病告知方面长期存在的制度缝隙。2006年施行的《艾滋病防治条例》,既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公开感染者信息,又要求感染者本人告知配偶。两条规定各管一头,中间缺少衔接。感染者如果保持沉默,不履行告知义务,医疗卫生机构受保密条款约束,便难以主动告知,以致感染者配偶的知情权悬空,身处风险却无从知晓。近年来,多地出现了隐瞒艾滋病史结婚的案例,配偶直到翻出药物或探监才知情。对于这类案件,法院即使判决撤销婚姻并赔偿,但配偶受到的健康损害已无法逆转。
此次重庆市地方立法,进一步明确了医疗机构的告知边界:如果感染者未告知配偶,则医疗卫生机构有权告知,从而弥补了艾滋病告知的制度缝隙。此前,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告知可能被感染者以侵犯隐私权投诉,有医生曾因将女方艾滋病病毒检测阳性结果告知男方,被投诉停职,医务人员由此陷入保密则坐视风险、告知则触碰红线的两难境地。这次重庆立法,严格区分针对特定对象的告知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把医疗卫生机构代为告知作为一种兜底措施,既保障了配偶的知情权,又将隐私披露控制在最小范围。
双轨告知落地后,最直接的效果是把防治防线从事后惩戒前移为事前阻断。过去,配偶往往只能在感染发生后撤销婚姻、索要赔偿;今后,医疗卫生机构可依法介入,及时给予医学指导,阻断传播风险。更重要的意义在于,这一规定传递了清晰信号:隐私权不是隐瞒权,保护个人隐私不能牺牲他人生命健康为代价;把艾滋病病情告知配偶不是可选项,而是法定义务。当更多地方跟进,防治法律网络将越织越密,公众认知也会从恐惧歧视走向理性防护。
艾滋病双轨告知让配偶知情权不再悬空,但规定真正落地,不能只靠医院兜底,还要引导公众理性看待艾滋病,落实就业、就医、入学等反歧视规定。让感染者敢说、让配偶早知、让歧视退场,才能把传播风险堵在源头,让每一段亲密关系都建立在诚实与信任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