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传艳
针对灵活就业人员工作、地域变动频繁的特点,国家医保局将从参保、缴费、服务等方面推出系列措施,推动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在国新办9月4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黄华波表示,相关举措旨在切实破解灵活就业人员在参保缴费、关系转移、待遇享受等环节长期存在的实际障碍,是“十五五”时期夯实全民医保基础、优化参保结构、扩大职工医保覆盖面的重要部署。
近年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规模持续扩大,2025年全国参保人数达6982万人,比“十四五”初期增加2000多万人,越来越多的灵活就业人员享受到了职工医保待遇。但规模增长的背后,参保质量仍有隐忧。部分大城市户籍门槛尚未破除,非本地户籍者在就业地参保仍有阻碍,“人在城里干、保在老家交”的现象仍很常见。此外,缴费断档后年限难以累计、跨省转移接续手续烦琐等,让不少灵活就业人员担心“白交”,参保意愿受到影响。
出现这些痛点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现行职工医保制度主要建立在“单位代扣代缴、连续稳定就业、固定地域参保”前提之上,预设劳动者有长期挂靠的单位、持续不断的收入、固定的居住城市。但灵活就业恰恰是流动、间断的,从业者可能跨城奔波,就业状态随时转换。用一套为稳定就业者量身定做的制度,去套不稳定就业的人群,难免出现适配性不足的问题。
此次推出的系列措施,正是着眼于化解这些痛点。取消超大城市参保户籍限制,让就业地、常住地成为参保地,把参保权从户籍中解放出来;允许缴费年限按月累计、零散缴费均可计入,探索居民医保年限折算职工医保年限,把权益累计与一些硬性要求解绑;参考养老保险基数合理确定缴费基数,让缴费节奏匹配收入波动;推行“一件事”集成服务、推动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让服务跟上人员流动脚步。这些措施环环相扣,目的是让医保制度更加适应灵活就业人员。
政策善意要转化为现实好处,精细化执行是关键。在落实时不妨多出台一些操作细则,让基层经办有章可循,也让参保者看得明白、办得顺心。灵活就业者内部差异不小,外卖骑手、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的需求不尽相同,缴费方式和服务渠道可以更有针对性地分类设计。好措施出台后,不仅宣传解读要及时跟上,而且要多听听参保者的实际感受,根据反馈适时调整。
本次推出的一系列措施处处透着制度温情,在参保门槛、缴费方式、年限累计、转移服务等方面都有实质性突破。随着灵活就业人员规模持续扩大,需求也在不断变化,医保制度还需与时俱进。就业可以灵活,医疗保障不能缺位,制度跟得上,灵活就业者才能多些“医靠”、少些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