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动员部署 《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08-14
■记者 许冰洲
通讯员 冯 成 王长懿
本报讯 昨天上午,南湖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部署会。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健、副主任张建华参加会议,副区长郑卓舟作表态发言。
根据今年的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这既是一次法律实施的“全面体检”,也是一场推动南湖生态文明建设的“攻坚动员”。此次执法检查,将重点检查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是否建立了统筹协调机制,是否落实了“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一岗双责;检查碳排放双控、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重点制度在南湖区的配套落实情况,检查数字化多跨场景应用在环境治理中的实战实用水平;重点核查整改措施是否合法合规,长效机制是否依《条例》建立,群众满意度是否真正提升等。
吴健强调,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开展《条例》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此次执法检查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实践,是维护法治权威、确保生态法律法规落地的刚性保障,是回应群众期盼、增进民生福祉的一项民生工程。要聚焦重点环节,精准把握执法检查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着重检查法定职责是否履行到位、重点问题是否真查实改、法律责任是否追究严格。要坚持问题导向,敢于动真碰硬提升执法检查的刚性和实效,要持续深化“五化工作法”执法检查新模式,把“严”字贯穿始终,认真检查,摸清底数,深挖根源,对症开方,真查实纠,闭环管理,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吴健要求,要强化协同联动,凝聚贯彻实施《条例》的强大合力。执法检查组要严格自律、提升能力。“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要主动配合、坦诚相见。要发动代表和群众广泛参与、汇聚民智,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构建全社会共治共保的生态治理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