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小梅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秀洲区王江泾镇获悉,该镇发布《2026年购房补贴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活动期限内,符合条件的最高可补9万元。
《方案》提出,2026年7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前200名在秀洲区王江泾镇范围内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2026年7月1日前已认购或已网签的不在此范围内),可享受按面积实施分段补贴,具体为:所购房屋140平方米(含)以下的,给予3.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40平方米至190平方米(含)的,给予5.0万元购房补贴;所购房屋190平方米(不含)以上的,补助8.0万元。
购房人属于家庭购买秀洲区王江泾镇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再额外享受1万元补贴。而家庭购买秀洲区王江泾镇首套新建商品住房认定标准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秀洲区王江泾镇无住房,具体以不动产登记和网签合同备案查询结果为准。
该项补贴还可与秀洲区补贴、房票补贴等政策叠加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明确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不采用先交再补的方案,而是通过发放纸质购房补贴凭证用来支付首付款,再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集中向政府代领补贴。购房补贴凭证发放按照审核通过顺序先到先得,发完为止。购房补贴凭证使用人信息须与网签合同购房人信息保持一致。每套房源只能使用一张购房补贴凭证,购房补贴凭证不能拆分使用,不可转让、不可提现。必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网签合同备案,逾期将作废。因购房人自身原因造成所购商品房网签备案合同不能及时办理,导致购房补贴申领和兑现材料提交不及时、不齐全、不准确,因而无法申领和兑现的,相关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享受购房补贴后,购房人确需退房的,则视为放弃相应补贴,退房前必须将购房补贴金额退回至指定账户,相关退回金额资料作为办理合同撤销的材料之一。
近年来,秀洲区王江泾镇城乡建设提质加速,城市配套日趋完善,区域经济步入高质量发展关键窗口期,紧扣产城融合示范区、长三角生态文旅新城发展定位,正加快打造产业、城市、生态、文化“四位一体”的长三角智能制造样板高地、运河文脉示范片区。为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惠民生决策部署,响应秀洲区住房保障与购房支持相关工作要求,切实释放购房政策红利,王江泾镇实施推出购房补贴政策,精准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房地产市场与城镇发展协同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