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婷 图片由海盐公安提供
“租客才租几天就退房了,我觉得太麻烦就没有上报,你们管得也太严格了。”海盐县通元辖区一民房房东范某,因出租房屋后未按时向公安机关报送承租人信息被查处。经办民警对其开展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日前,嘉兴通报几起房东被罚案例,且都是在同一个问题上犯了错——违反了《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这部被称为租房新规的省级规章,自6月1日起实施。与2010年发布的《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登记管理办法》相比,租房新规管理范围更广、要求更细、处罚更严。
这些红线,房东千万别碰
租房新规施行不到1个月,嘉兴已有多名房东被处罚,由此可见嘉兴执行租房新规确实是动了真格。究竟哪些行为容易踩红线?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规定,出租人出租房屋时,必须核对承租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登记相关信息,不得将房屋出租给身份不明或拒绝登记身份信息的单位或个人。
根据规定,房东须在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租客身份、房源地址、租期等治安信息;信息变化的,同样要在变化之日起3日内报送。从目前公布的处罚案例来看,大多数情况下是因为房东未尽到及时报送(3个工作日内)义务。
此外,以小时、日计算租金出租住房(俗称短租房)的,要求更为严格一些,房东须在租客实际入住和离开时即时报送相关信息。短租房还必须落实24小时值守管理制度以及访客人员登记制度。
新规针对未成年人入住情形增设细则: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房东应当询问、登记未成年人监护人联系方式、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信息。察觉异常情况时,要立刻上报公安部门,联系未成年人监护人,同步落实必要的安全防护举措。
新规还对网络租房平台运营也划定了监管要求。平台经营者必须核验房源发布人身份、房源实景信息,并且依规把核验信息同步共享至公安系统。网络平台经营者未落实核验义务的,将由县级以上主管部门依规处置。
《浙江省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理办法》规定,房东未按时报送的,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短租房未即时报送的,同样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短租成违规“重灾区”
新规落地后,嘉兴各地公安部门针对该类违规行为开展清查整治,目前已有多名房东受到处罚。记者了解到,短租房源是违规的“高发地带”。
据海盐县公安局澉浦派出所民警许征宇介绍,派出所已依规处置辖区内核查到的违规房东,“绝大多数违规情形都是短租房源,房东嫌上报麻烦,没能按时报备租客信息。”他表示,房东未及时上报租客信息,极易形成治安监管盲区,出租房屋还可能沦为违法犯罪活动的“庇护所”。
许征宇表示,本次新规落地后,短租房这类新兴业态被纳入居住房屋出租治安管控范围,接受规范化严格监管。“以往租房期限大多以一年为主,短期租期普遍为半年,如今按日、按小时计费的短租模式兴起,从而推动了新规出台落地。”新规的一大调整突破为:常规租房场景下,房东须在签约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租客身份、房源地址、租期等信息;租赁信息产生变动时,同样要于3个工作日内更新,逾期未上报将会面临处罚。
此外,按小时、按日计租的出租住房,租期以承租人实际入住、退房时间为准。房东需要在租客入住、退房时,当即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对应数字化端口报送出租治安信息。
如何合规“避坑”?
房屋出租,绝不只是“收租了事”。信息报备是法定责任,事关租赁双方的人身财产安全,也关乎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无论租期长短,都不存在“免报”特例。切勿因为租客住得短、自己怕麻烦,就心存侥幸、拖延不报。
那么,作为房东该如何“避坑”?其实并不难。
如果你的房子是托管给了中介,那么正常情况下报送义务就由中介履行。如果是通过中介非托管出租,最好是在居间合同中明确约定信息报送义务由哪一方履行。如果是没有通过中介自行出租,那么就得自行报送信息了。总之,千万不要因为怕麻烦或者抱有侥幸心理而不及时报送信息。
其实,报送信息非常便捷,房东可登录浙里办,选择“房屋出租登记”,按照提示进行填报即可,切记合规远比吃罚单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