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沈 浪
本报讯 6月6日是全国放鱼日。昨天上午,嘉兴市农业农村局在市区西南湖和环城河段举办了一场以“养护水生生物、建设美丽中国”为主题的渔业增殖放流活动。
上午9时许,岸边的放流缸里,鱼苗欢快地摆尾游弋,等待着回归自然的时刻。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大家端起一盆盆鱼苗,轻轻倾倒入河中——团头鲂、青鱼等洁水性土著鱼苗入水后迅速向深水区游去。据介绍,本次活动共投放各类土著鱼苗20余万尾,还投放了部分中华鳖,助力恢复我市水系土著鱼类种类数量,改善和优化水域生态结构。
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正式施行。新法首次将“绿色发展”写入总则,禁渔区、禁渔期的管理更加严格,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捕捞手段将受到更严厉的打击。与此同时,新法大幅提高了处罚标准,无证捕捞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款;向江河湖海随意投放外来物种的行为也被明确叫停。在放流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市民宣传了新修订的渔业法重点内容,提醒勿在非指定区域私自放流,勿放生巴西龟、鳄雀鳝等外来物种。
“增殖放流并非一放了之。”嘉兴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渔业增殖放流是修复水生生态、养护渔业资源的重要举措,更是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科学投放本土水生鱼苗,能够有效净化水体、优化水域生物种群结构、恢复天然渔业资源,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