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企业超标排污筑牢港区生态安全屏障
日期:03-19
■记者 赵 媛 通讯员 范江涛
本报讯 近日,嘉兴港区生态环境分局依托智慧环保远程监管系统开展日常巡查时,执法人员通过一条异常排污线索,成功查处一起企业超标排放废水违法行为,以严格执法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安全,切实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
据悉,当日执法人员通过远程视频监控发现某企业阳光排污口的废水出现明显异常颜色,存在超标排放嫌疑。为快速核实情况,杜绝污染隐患扩散,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联动环境监测专业人员,携带专业采样监测设备赶赴现场开展全方位核查工作。
抵达现场后,执法人员首先对该企业排污口周边环境进行细致排查,仔细查看废水排放流程、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状态,同时向企业相关负责人核实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情况。
监测人员严格按照环境监测规范,在排污口关键点位进行现场采样,将样品快速送检,精准检测废水中各项污染物浓度指标。经专业检测分析,该企业废水的氨氮浓度和总磷浓度均超标。
经执法人员深入调查核实,该企业超标排污的核心原因在于污水处理环节出现漏洞:企业污水处理站所用菌种活性出现明显衰减,导致污水净化处理能力大幅下滑,无法有效降解废水中的氨氮、总磷等污染物;同时,企业运维人员未严格落实日常巡查管理制度,责任意识薄弱,未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也未采取针对性处置措施,最终导致不达标的废水直接排入污水管网,对周边水环境安全构成潜在威胁。
生态环境安全是底线,环保执法无死角。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嘉兴港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企业依法立案查处,结合企业违法情节、整改态度及环境影响程度,最终作出罚款3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限期完成污水处理设施检修、菌种更换及运维制度完善工作,确保后续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目前,该企业已启动整改工作,嘉兴港区生态环境分局将持续跟踪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检查,严防问题反弹。
执法人员提醒,企业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废水必须符合相应环保标准,违规排放不仅会污染水环境,更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企业作为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务必强化环保主体责任意识,摒弃侥幸心理,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定期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健全完善日常运维巡查制度,加强运维人员专业培训,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高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嘉兴港区生态环境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分局将持续加大辖区企业排污监管力度,一方面依托智慧监管手段,提升远程巡查、精准执法效率,实现“线上监测+线下核查”无缝衔接,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另一方面,加强环保宣传引导,督促企业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共同筑牢嘉兴港区生态环境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