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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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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筑牢烟花爆竹安全防线

日期: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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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徐梦倩

  通讯员 吕舒雯 吴宇哲

  

  本报讯 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集中时段,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等违法行为随之抬头,严重威胁公共安全。为守护群众平安过节,南湖区公安分局将烟花爆竹安全管控作为春节安保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百日攻坚”行动,同步全面落实春节期间燃放管控各项举措,全方位筑牢安全防线。

  在此次“百日攻坚”行动中,南湖公安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工作方针,整合治安、派出所等多警种力量,聚焦拆迁安置区、高速出入口、城乡接合部等非法行为高发区域,采取“定点排查+动态巡查”“白天排查+夜间突击”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排查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隐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在这场声势浩大的整治行动中,多起隐蔽的非法涉烟花爆竹案件被成功查处。

  七星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嫌疑人张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辖区某拆迁安置小区车库内非法储存礼花弹816枚、烟花爆竹403箱,且未采取可靠安全防护措施,其储存地点紧邻居民居住区域,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目前,张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烟花爆竹已全部被依法收缴。

  非法储存的隐患令人心惊,非法运输的风险同样不容小觑——看似普通的民用车辆,车厢内或许就藏着随时可能引发危险的“定时炸弹”。日前,大桥派出所民警在路面巡查时,查获了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罗某某、唐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驾驶湘A****2号车辆,经G60沪昆高速非法运输烟花爆竹44箱。目前,罗某某、唐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涉案车辆及烟花爆竹均已被依法处置。

  除了隐蔽的储存、运输违法行为,节日期间的非法燃放行为也成为警方重点打击的对象。建设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广告公司为提升宣传效果,在开展广告宣传活动期间,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时段内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目前,该公司负责人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为确保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南湖区公安分局专门组织警力,对市区三环外七星湘家荡、大桥镇东环名都等指定燃放区域开展实地勘察,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完善安保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交通疏导、车辆秩序维护、区域常态化巡查、应急人员疏散等工作,全力保障燃放点安全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