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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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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放鞭炮引发火灾,事故责任该由谁担?

日期: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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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党报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杨 薇 通讯员 海 曦

  

  本报讯 每到春节期间,小朋友们最爱玩小鞭炮,但是未成年人燃放小鞭炮时若缺乏看管,极易引发安全事故,给喜庆氛围蒙上财产损失、邻里矛盾的阴影。近日,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未成年人违规燃放鞭炮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依法明确各方责任,为春节安全燃放敲响警钟。

  案件回溯至2025年2月10日,大街小巷年味正浓,而海宁市斜桥镇一家饭店内突然传出呼救声,一场突发火灾打破了节日的祥和。火灾现场浓烟弥漫,消防救援人员接到报警后火速赶赴现场,经过全力扑救终将火势控制。但饭店已遭受严重损毁:墙面被浓烟熏得焦黑,店铺后方堆放的纸板、电瓶车、空调外机、油烟管道等物品悉数被烧毁,现场一片狼藉,就连停放在周边的一辆奥迪轿车也被火势波及受损。

  事后,海宁市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火灾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认定起火部位为饭店一楼店铺后方雨棚下方,起火原因不排除外来火源引燃周边可燃物。

  为精准锁定起火源头,警方立即介入调查,调取事发现场监控录像。监控画面清晰记录下事发全过程:当日13时许,三名男童在饭店北侧马路及后门空地玩耍,起初几人踢足球嬉戏,随后其中一名孩童从口袋中取出小鞭炮,三人轮流燃放。燃放过程中,孩子们竟将鞭炮随意踢向路面,甚至踢入汽车底盘下方。不久后,孩子们玩耍的区域附近冒出白色浓烟,随即转为黑色浓烟,火势迅速蔓延,最终引发饭店火灾。

  此次火灾导致饭店财物损毁严重,还因停业造成经济损失。无奈之下,饭店经营者将三名男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一并诉至海宁法院,要求被告方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3万余元。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火灾成因、责任划分展开激烈辩论。被告方辩称,本案火灾原因尚未明确,且饭店自身存在“飞线充电”,违规堆放纸板、油箱等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原告在火灾初期用水扑救油箱起火,灭火方式不当,自身存在明显过错,应当减轻被告方的赔偿责任。原告方则认为,监控视频记录的燃放鞭炮行为与起火时间、地点高度吻合,足以证实孩童燃放鞭炮是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三名孩童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理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海宁法院经审理查明,结合监控视频、公安询问笔录、火灾事故认定书及现场勘验结果,三名男童在起火点附近燃放鞭炮,燃放时间与起火时间基本一致,结合起火原因认定,足以确认三名男童燃放鞭炮的行为与火灾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同时,法院查实,原告在火灾初期采用水冲方式扑救带有油箱的起火点,灭火方式存在不当,对火势的蔓延负有一定责任。

  经专业核算,此次火灾给饭店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与停业损失合计6万元。综合全案事实与各方过错,法院依法作出判决:酌情认定三名男童的监护人共同承担85%的赔偿责任,原告自行承担15%的责任,三名孩童的法定监护人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5.1万元。

  本案中,三名男童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无成年人监护的情况下,在存在明显火灾隐患的区域实施危险燃放行为,最终引发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其监护人未能尽到教育、管理、监护的法定职责,依据法律规定,应当对侵权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对危险行为的认知、判断和自我控制能力较弱,遇到突发危险时难以有效处置。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务必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平日里要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树立安全意识与规则意识;春节等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更要严加看管、全程引导,杜绝孩子独自危险燃放,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此外,本案也凸显出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广大商户、居民需定期清理房前屋后、楼道阳台的可燃杂物,规范电器线路使用,杜绝“飞线充电”等违规行为,配齐消防器材,全面提升火灾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