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02-09
(2026年2月6日嘉兴市南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嘉兴市南湖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虞峰院长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法院2025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部署要求,聚焦区委“1341”工作思路,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努力提高司法裁判公正性、稳定性、权威性,积极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法院现代化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之首善之区取得新的更大进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