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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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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孩子当“整活”工具

日期: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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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要闻·评论       上一篇    下一篇

  ■然 玉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络视听司日前发布儿童类微短剧管理提示,要求遏制“成人化”倾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提示要求,儿童类微短剧不得为制造戏剧冲突或以穿越重生为由,刻意塑造腹黑、心机等儿童形象,不得宣扬以恶制恶、权谋算计等观念。严禁以儿童身份演绎“霸道总裁”、参与“校园霸凌”、展现“挑动对立”等成人化剧情。

  儿童类微短剧是一个细分门类,此前并没有专门适配的管理规范。当前,微短剧市场处于爆发式增长阶段,内容良莠不齐,以“萌娃”“亲子”为标签的儿童类微短剧数量也呈骤增之势,在丰富微短剧题材类型、创新叙事风格模式、展现当代家庭关系的同时,也出现了“成人化”“工具化”“娱乐化”等创作倾向。在《微短剧管理办法》仍在酝酿、尚未颁行的大背景下,广电总局以发布“管理提示”的方式及时指出问题、给出指引,颇有“时不我待”的意味,对于一些突出乱象详尽罗列、明确禁止,使之具有了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实际约束力。

  当前的儿童类微短剧,更多是“由儿童出演的微短剧”,用儿童来仿拟成人的视角、编排成人的故事。小小年纪、稚气面庞,却被用来扮演腹黑角色、演绎狗血剧情、撩拨偏激情绪,背离儿童天真、纯善的本性,着实有着强烈的违和感。而某些制作团队也热衷于利用这种“稚嫩感”“反差感”来制造爆点、博人眼球,可谓心机满满。

  对此,广电总局明确提出要遏制“成人化”倾向、纠偏“工具化”倾向、抵制“娱乐化”倾向。需要厘清的是,儿童演员毕竟不同于成年专业演员,他们对于剧本含义、表演方式及其播出后果的理解都极其有限,这意味着他们无法充分甄别风险、理智作出决策,也意味着我们必须给予更主动、更充分的保护,避免孩子的童年沦为流量的牺牲品。“不让孩子当恶人,不用孩子去雷人”,微短剧行业必须有这样基本的价值操守。

  对于微短剧的管理,一般采用备案审查制,而针对由儿童主演、主要面向儿童观众的微短剧,相关的审核流程或许还要收紧一些。正因为儿童的是非认知、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制度性把关和前置性保护才必须有针对性地加以强化。

  相较于传统影视作品,微短剧往往脑洞更大、情节更离奇,但微短剧再短,也是作用于精神领域的文化产品,不能为收割流量而忽视对观众心灵、社会风气的影响,更不能为了流量而牺牲孩子的身心健康。在监护人的尽职看护下,孩子们适当参与微短剧未尝不可,他们那份原生态的童真恰是最难能可贵的。去守护、展现这份美好而不是将其扭曲,不把孩子当成“整活”工具,这是家长的责任,也是整个微短剧行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