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之文被网暴能否 “审理一案、警示一片”
日期:11-04
■李英锋
11月1日,农民歌手“大衣哥”朱之文被网暴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孙某某犯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犯诽谤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两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6个月。
此案历经多年终于落下法槌,网暴者孙某某射出的网络毒箭最终伤到自己,给其带来2项罪名和6个月刑期,实在是咎由自取。对此,“大衣哥”很满意,围观的网友也很满意。
被网暴者“大衣哥”带有一定的流量效应,更能吸引人们的关注,也更清晰地折射出网络暴力的多发性、顽固性与隐蔽性。孙某某在四年多时间里,持续剪辑发布数百条侮辱诽谤视频,这种行为并非孤例。网暴者往往躲在屏幕后面,凭借虚拟身份肆意妄为,他们有的像孙某某一样长期针对特定对象,有的则是在热点事件中乱射暗箭。网暴行为的隐蔽性让施暴者心存侥幸,以为隔着屏幕就能逃避责任。
网络暴力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这些行为看似只是动动手指,实则危害性很强,不仅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还污染了网络生态,扰乱了正常的网络秩序。现实中,因为遭受网暴而生活失序、精神失常乃至自杀者大有人在,教训深刻。
法律已收紧了对网暴行为的“紧箍”。根据“两高一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在网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以诽谤罪定罪处罚;采取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行为,以侮辱罪定罪处罚。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些规定形成了打击网暴的法律闭环,为惩治网暴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从朱之文决定维权到正式立案,用了一年四个月;完整走完司法程序,花了将近两年。这个过程,需要公证证据、起诉平台、获取信息、多次沟通,可谓耗时耗力,对于个人而言,维权成本着实高昂。那么,此案能否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社会效果?能否鼓励更多被网暴者拿起法律武器?希望答案是肯定的。
无论如何,此案判决释放出打击网暴的鲜明信号,划清了网络行为的法律红线。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按键伤人”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诚恳劝诫每一位网民:网络言行须有界,法律底线不可越。唯有让法治边界在虚拟空间同样清晰,才能营造更加清朗、健康、安全的网络生态;只有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网暴的良好氛围,我们每个人才不会成为被网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