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林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已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聚焦外卖食品安全,针对平台责任不清、入网餐饮管理不严、信息不透明等薄弱环节,作出了系统性规定。
我国餐饮外卖即时配送日订单峰值已突破2亿单,服务用户超过5.5亿人。今年9月以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出多项举措,包括发布《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征求意见稿)》以加强平台管理、召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座谈会来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等,加上此次发布征求意见稿,以系统性制度设计强化外卖食品安全管理,标志着我国外卖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的转变。
保障外卖食品安全,外卖平台、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奔走于大街小巷的配送者,都负有各自的责任。平台作为中间环节,手托两头,对入驻餐饮业者和配送单位负有把关之责。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外卖平台的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其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加工制作、卫生环境等进行监测和抽查,并且列出量化指标,每月线下抽查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两年内实现全覆盖。
新规的深层价值在于重构平台治理逻辑,将“流量至上”的商业模式转向“安全优先”的生态建设。这种责任倒逼机制,促使外卖平台从“数据中介”升级为“安全守门人”。某外卖平台试点“AI巡检+人工复核”双轨制后,对问题商户的识别效率显著提升,验证了技术赋能监管的可行性。
据业内统计,外卖约有三成出自无堂食经营店,这些店铺通过网络平台接受订单,规模较小,经营场所隐蔽,容易形成监管盲区。一间民房就可开几家外卖店,线上有经营,线下找不到,俗称“幽灵外卖”。作为外卖行业细分出的新业态,无堂食外卖有其优势,因不需要付出高昂的店面租金和装修成本,有利于提高产品性价比。但缺陷也很明显,消费者无法直观看到卫生状况和食品加工环境,信息不对称埋下了食品安全隐患。
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外卖平台要对无堂食外卖提供者加注无堂食标识,并对展示位置和页面进行明确,同时要求取餐地址与经营资质载明的经营场所一致。基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知情权的关切,征求意见稿落实要求“互联网+明厨亮灶”,外卖平台有必要开放在线“明厨亮灶”专区,让消费者“眼见为实”。
征求意见稿回应了外卖消费和监管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了平台对入网经营者的审查跟踪监测义务,并通过细化罚则来推动落实,有利于各方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毫无疑问,进一步优化外卖餐饮业生态,提升平台整体服务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是实现各方利益相关者共生共赢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