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周连昆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黄剑伟为嘉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谢斌昌为嘉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 范悦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媛媛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江虹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琦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章澜的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 柏世明的嘉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周连昆为嘉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黄剑伟为嘉兴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谢斌昌为嘉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范悦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媛媛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江虹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陈琦为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决定免去:
章澜的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免去:
柏世明的嘉兴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