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支跨省域 财税分享基金设立
日期:10-15
■记者 潘晓琴 通讯员 刘 博
本报讯 近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投资基金正式登记设立。这是全国首支跨省域财税分享基金,产生的地方级财税收入由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两区一县按同等比例分享。
该基金由沪苏浙两省一市财政部门授权主体(上海青浦投资、江苏吴江东方国资、浙江嘉善金投)、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新发展建设有限公司、苏州东方创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投资基金首期规模5亿元,由苏州东方创禾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以绿色低碳和科技创新为主投领域,重点赋能示范区跨省域高新区和水乡客厅高质量发展。
结合新形势下两区一县关于产业培育和科创孵化的需求,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会同沪苏浙两省一市财政部门,苏州市、嘉兴市财政局,青浦区、吴江区、嘉善县人民政府深入研究、积极谋划,探索通过设立跨区域的投资基金,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支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区域一体有机结合的新模式,围绕绿色低碳发展、科技创新驱动等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开展投资。
“示范区投资基金的设立,是加快示范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的重要举措,也是为建立跨区域投入共担、利益共享的财税分享制度做出的有益探索。”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