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十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
日期:09-25
■记者 钟鑫媛 通讯员 冯 成
本报讯 9月23日至24日,嘉兴市南湖区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健,副主任曹建弟、黄敏、张建华、张晖、杨玲珠、沈金华及委员参加会议。区领导许雪军、王洪亮、王存乡、张芳军等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监委关于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关于南湖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南湖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运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南湖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关于南湖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类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2024年度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报告。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嘉兴市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嘉兴市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南湖区以“千万工程”牵引深化“六改六融”缩小“三大差距”推进高水平城乡融合发展先行的决定》等。
会议接受林斌辞去嘉兴市第九届人大代表职务,并报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接受王钧、朱新华、芮明忠、徐燕、彭峰辞去嘉兴市南湖区第十届人大代表职务,并由嘉兴市南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被任命干部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