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为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了《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引导经营者依法自主定价;二是明确经营者价格标示要求;三是规范经营者价格竞争行为;四是构建协同共治机制。
此次征求意见的《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瞄准平台价格行为的特点和易发生违法侵权行为的风险点,进一步细化实化监管要求,以期构建透明、可预期的常态化价格监管机制,给平台价格行为戴上更合身的监管笼头。
很多消费者都曾被促销规则“烧脑”,满减、折扣、预付定金等各种规则交织,让人眼花缭乱。征求意见稿要求促销规则必须清清楚楚,平台和商家要真实标明折价基准,明确标示积分、礼券等抵扣方式的具体计算方法。这意味着,今后消费者有望告别“算术题”式促销,能够更加清晰、轻松地理解优惠规则,真正放心消费、明白消费。
平台价格标示不清也是消费者的一大困扰,有些商品页面显示的价格很低,点进去才发现需要额外付费;有些团购套餐看似实惠,结账时却被告知部分商品不能享受优惠。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和商家必须明确标示价格或者收费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这一规定直击“隐藏费用”“模糊标价”等乱象,让价格回归清晰和诚实。
近年来,平台补贴成为各大企业争夺用户的重要手段。征求意见稿要求,平台企业不得虚假、夸大宣传补贴金额和力度,要在显著位置明确标示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信息。这将促使平台以更负责任的态度开展补贴活动,让消费者真正受益。
征求意见稿对大数据“杀熟”等差别定价作出了专门规范,明确规定平台和商家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价格或收费标准。实施动态定价的,应当公开动态定价规则,并对影响价格的因素进行明确说明。这些要求可对“算法黑箱”形成有效制约,促进公平消费。
规范价格竞争行为也是征求意见稿关注的重点。一些平台凭借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商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还有一些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价格,或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征求意见稿对这些不正当价格行为明确了认定标准和监管红线,为维护健康市场秩序提供了有力依据。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制定《互联网平台价格行为规则》,对现有法律体系形成必要补充,可为平台经济监管提供更有力、更好用的法律武器。规则落地后,必将进一步规范平台及商家的价格行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