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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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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卖场推介会上买的净水器能退吗?

日期: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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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4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郑小梅 通讯员 贝 鑫

  

  本报讯 前几天,消费者李先生向秀洲区消保委新城分会投诉,称其母亲在辖区某电器卖场推介会上花了3000元购买了一台净水器,会议销售方(下文简称“会销方”)随即上门安装。

  李先生担忧净水器品牌真伪、质量及售后服务,称会销方未清晰告知商品真实品牌来源,缺乏质量保障和售后条款,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要求无条件退货退款。会销方则以产品已售出安装、现场信息无误为由拒绝。

  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立即开展现场调查。卖场经理表示,会销方确实租赁了卖场柜台一天,用于推销净水器。工作人员根据卖场提供的联系方式,设法与会销方取得了联系。

  经过长达3小时的耐心沟通协调,工作人员明确指出,会销方作为销售方,在产品宣传推广过程中,有义务确保消费者充分知晓商品的核心信息,包括品牌真实性、质量保证以及售后政策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可要求经营者提供价格、产地、性能等有关信息。净水器虽专业,但商家不能因此降低服务标准,须诚信经营,确保商品信息真实全面。

  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对会销方进行了细致宣讲,并积极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会销方认识到了自身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意全额退货退款。调解当日,李先生反馈退款已到账,此次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李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秀洲区消保委新城分会提醒,展会、会销购物要谨慎,其时效性和诱导性强,易致冲动消费。消费者购买前需核实品牌授权、质量认证、售后承诺等关键信息,索要发票等凭证;安装后及时查验产品;若权益受损,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并保留证据;经营者举办短期展销活动时要规范经营,主动、全面、真实披露商品信息,不隐瞒、不夸大,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以建立信誉、规避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