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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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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我市今年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已经开始

日期: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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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党报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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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沈 婷 通讯员 沈 晏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市开始对全市企业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其中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调整为3399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8160元,下限标准不变。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计算依据是什么?月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24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确定,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执行。具体来看,职工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02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33998元,月缴存额上限为8160元(单位和个人各4080元)。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中月缴存基数下限标准未发生变化,仍按嘉兴市最低工资标准2260元执行。在缴存比例方面,企业和职工缴存比例为5%至12%,两者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执行同一缴存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的缴存比例按10%至24%执行。

  年度缴存基数调整如何办理?本次年度调整集中办理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9月15日,各企业统一采用网上申报方式,具体操作流程可扫描二维码查阅《浙江政务服务网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操作指南》;灵活就业人员需到当地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工作人员温馨提示,各企业需重视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落实责任、规范操作。经测算核定的职工缴存基数在申报办理前需进行内部公示。若市民在办理过程中有疑问,可拨打以下咨询热线0573-12345,或联系各地公积金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