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韩 燕
本报讯 “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近日,南湖区凤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了这样一面锦旗。这面锦旗背后是一次镇村两级调委会共同参与的倾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这次调解的是一起土地经营权归属纠纷。
当事人杨某和庄某本是亲戚关系。大约7年前,庄某通过杨某投资一款金融产品,杨某承诺稳赚不赔,但由于经济下行,庄某投资给杨某的10万元几乎血本无归。后庄某曾向杨某索要过这笔钱,但杨某一直无力偿还。当时庄某正好要种植一批果树,于是杨某便把自家的承包田无偿交由庄某耕种,但双方并未签订书面流转协议。如今,杨某想要回自家的承包田,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村调委会在多次调解未果后,邀请镇调委会协同调解。于是,凤桥司法所“老娘舅”杨炳祥下到田间地头,开展调解工作。
深入研判案件后,杨炳祥发现核心症结在于庄某认为杨某不顾亲情,在庄某种植着一批新果树的情况下,非得要回承包田,这会给他带来很大损失,何况这中间还隔着7年前的投资纠纷。
“投资本就是有赚有赔的。”厘清思路后,杨炳祥以“背靠背”方式开展调解,一方面耐心梳理杨某和庄某的投资纠纷,说服庄某接受投资就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考虑到庄某目前种植的果树,建议让庄某将承包田耕种至今年年底再归还,既能保障果树当年的收益,也给予庄某缓冲时间。
经过调解,庄某同意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土地交接,同时完成青苗及附属设施的处置工作,在此之前他仍可以无偿耕种。土地交接时,双方当事人需到场确认,如土地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有出入,则以实际面积为准。
历经镇、村多轮调解,本次纠纷最终圆满解决,双方都得到满意的结果。杨炳祥表示:“我们将持续通过联动机制找到各方利益平衡点,既坚守法律底线,又柔性修复社会关系,让群众在每一次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