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庄佳莉
本报讯 昨天是全国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正式实施药品追溯码新规的第一天。根据新制度,药店在销售药品时必须扫描药品追溯码才能进行医保基金结算,旨在杜绝假药、回流药等风险,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记者上午走访了嘉兴市南湖区老百姓药店景宜路店,实地探访新政落实情况。
上午9时,记者走进市区一家药店,恰逢市民陈阿姨在购买风油精。执业药师宁梅在结算时,先用扫码枪扫了药品条形码,接着又仔细扫描了包装盒上的药品追溯码。“为什么要扫两遍?不会收了我两次钱吧?”陈阿姨疑惑地问。宁梅微笑着解释:“阿姨,条形码是常规结算用的,而追溯码是药品的‘身份证’,扫描后上传到医保系统,才能完成医保报销。这是为了防止有人把用过的药回流销售,或者串换假药。”陈阿姨听后点头表示理解:“这下买药更放心了!”
药品追溯码是一组20位唯一代码,印制在每盒药品包装上,相当于药品的“出生证明”。它记录了药品的生产、流通和销售全流程,确保一盒药只能被扫码销售一次。如果同一追溯码重复出现,系统会自动预警,提示可能存在假药或非法二次销售风险。
药品追溯码新规的实施,让消费者也能主动参与监督。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的“医保药品耗材追溯信息查询”模块,扫描追溯码即可获取药品详细信息。记者当场体验:扫描一盒感冒灵追溯码后,App立即显示药品生产厂家,销售情况为浙江省嘉兴市,全程可追溯。
新政背后是南湖区医保分局的扎实推进。据该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初以来,他们通过培训、技术支持和定期检查,推动全区定点医药机构100%接入追溯码系统。目前,南湖区定点零售药店追溯码接入率、医保药品采集上传率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