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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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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这批商贷今起 可申请办理商转公

日期: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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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沈 婷 通讯员 沈 晏

本报讯 记者从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获悉,7月1日起,市本级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的商贷,可申请办理商转公业务了。商转公贷款受理前将进行抵押物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贷款审批重要依据。

那么,商转公具体有哪些申请条件?

申请商转公贷款的借款人在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条件:所购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办妥一般抵押登记手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银行须为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受托银行,贷款尚未结清,已正常还款一年以上;申请商转公的借款人应当为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

商转公具体如何办理?嘉兴市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大家可向原商贷发放银行提出办理申请,具体由各公积金受托银行根据商贷发放时间,按照“先贷先转、依序受理”的原则,通过预约依序受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等候期间可先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贷业务,以减轻还贷压力。同时温馨提示,在办理上述提取业务时,大家要计算好提取后个人公积金账户的余额,以免影响后续商转公贷款额度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