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
《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章备案审查的规定》的决定
日期:06-28
嘉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废止下列规范性文件:
一、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2008年9月27日嘉兴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二、嘉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规章备案审查的规定(2016年12月29日嘉兴市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