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一晃就跳转广告
是对消费者的技术霸凌
日期:06-24
■苑广阔
上班路上,打开手机App却跳转到某电商购物平台;闲暇时间,打开手机刷新闻却跳转到某外卖平台……媒体调查发现,部分App将传感器灵敏度调至极致,用户步行时轻微晃动或坐下时调整姿势都会触发跳转,被迫进入电商页面或下载陌生应用。
当下,“摇一摇”跳转广告已成数字生活的新型公害。这种将用户无意识动作曲解为“同意”的野蛮行径,既是对消费者权益的赤裸裸侵犯,更是对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公然挑衅。
“摇一摇”广告涉嫌多重违法。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广告活动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而当前许多App将传感器灵敏度调至极致,步行时的自然晃动都能触发跳转,这显然违背了用户真实意愿。此类广告关闭流程繁琐、反复弹出,不符合“一键关闭”的法定要求。更荒谬的是,某些平台竟将物理晃动等同于用户同意,这种偷换概念的把戏,直接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的规定,也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确立的“最小必要原则”。
这是对消费者的技术霸凌,暴露了一些互联网企业的短视与傲慢。某平台运营人员坦言“厌恶情绪不重要”的冷血逻辑,恰恰印证了部分企业将用户体验抛诸脑后的现实。当平台把用户当作完成KPI的数字工具,当技术从服务人异化为绑架人的帮凶,这种饮鸩止渴的商业模式注定难以持久。数据显示,绝大多数用户被强制跳转后会立即返回,转化率极低,但企业仍乐此不疲。这种违背市场规律的怪象,本质上是通过骚扰用户来制造虚假繁荣的数据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