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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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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嘉兴市基层卫生人才定向招生启动

日期: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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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樊昕旖 通讯员 张 榆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获悉,2025年嘉兴市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已启动,今年定向培养招生共67人。

据了解,今年的定向培养本科层次招生专业共10个,分别为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护理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和中医康复学专业。

“本次招生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考生户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并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分数线。”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有意向报考的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志愿填报后,省教育考试院将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把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高校。招生高校会将相应名单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随后,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将根据各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对体检合格的考生,将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本县(市、区)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将协商当地人力社保部门后与合格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

那么,针对这些定向培养生,在学费以及就业方面都有哪些措施呢?市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也做了相关介绍。

在学费补助方面,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各专业定向培养生,其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等,将按相关文件要求得到补助。其中,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精神医学、中医康复学等9个专业本科层次学员,每人将得到不少于4.6万元补助;护理学专业定向培养学员的补助政策由委托培养用人地制定。

在就业方面,2025年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期毕业后,回我市各县(市、区)协议所在的县域医共体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卫生健康部门商人力社保部门确定,由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确定为事业编制身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医教协同加强临床医学人才培养的意见》(国办发[2024]50号)要求,2025年新入学的定向培养生,按照协议约定到定向就业单位服务期不少于6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定向培养生毕业后不回各县(市、区)农村社区工作的或不服从分配及不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上述负责人提醒,具体报名详情可以通过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局官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咨询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