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圣祥
“在网上买了些一品牛肉干,以为是牛肉干,谁知收到后看配料表才发现,都是猪肉做的。”北京消费者细细研究包装才明白,“一品牛”只是商标。类似的,供港牛奶,“供港”是商标,与香港并无关系;壹号土猪,“壹号土”是商标;德子土鸡,“德子土”是商标;120W充电器,“120W”是商标……
消费大市场,本该明明白白、童叟无欺的商品标识,竟被一些商家玩成了让人眼花缭乱的文字游戏。之前的“千禾0”商标让舆论震惊不已,原来竟是消费者少见多怪了,此类玩法早已被各路商家玩疯。消费者恍然大悟:原来我们不是在购物,而是在玩一场“大家来找茬”的文字解谜游戏。这些被精心设计的商标迷局,用文字游戏模糊法律边界,以包装艺术消解诚信底线,将文字魔术玩成了“商标欺诈术”。
商家玩弄商标的手段花样百出,本质上已近似于消费欺诈。他们巧妙地将描述性词汇注册为商标,再与商品名称进行组合,利用包装设计进行暗示,让消费者在不经意间陷入了他们精心布置的陷阱。“心机商标”利用信息不对称,对消费者进行误导和欺骗,违背了公平交易原则,严重损害了消费者权益。
从公平竞争角度看,“心机商标”属于不正当竞争范畴。那些靠在商标上玩“心机”提升销量的商家,挤压了诚信经营商家的市场空间,导致“劣币驱逐良币”,扰乱市场正常秩序。而且,从“0添加”“0蔗糖”,到“其他没了”,当企业所谓“创新力”用在如何玩弄商标上,试图通过绕开法律与道德来追求利益,就会形成恶劣示范,损害营商环境。
对此商标乱象,绝不能纵容。带有欺骗性、易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及缺乏显著特征的名称,都不应该通过商标注册。只不过,审查员对商标是否有误导性或欺骗性的判断可能存在主观差异,审查时也很难预判到后续所有应用情况。
遏制此类商标乱象,法律利剑必须高悬。可以考虑将商标审查从“文字孤岛”延伸至实际使用场景,要求申请者提交拟使用的包装设计方案,审查商标与商品名称组合后的整体效果。在商标误导纠纷中,应要求经营者自证其商品包装不存在误导设计,否则对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商标与商品名称组合,应推定其存在欺诈故意,退一赔三。
商标应是品质承诺的印章,而非文字游戏的道具。商家应以诚信为本,合理合法地使用商标,为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而不是利用商标的文字游戏来欺骗消费者。唯有让玩弄文字游戏者付出沉重代价,才能激励“一字千金”的商标文化,让诚信经营成为企业的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