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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家门口的“活历史”如何守护?

日期: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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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党报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蔡舒安 通讯员 张 静 华景玮

  

  万物萌发之际,静静矗立在城市中的古树名木,不仅是一道美丽的风景,更是“活着的城市史书”。记者从嘉兴市建设局获悉,《嘉兴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4月14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对哪些内容作出了指导,记者对此采访了有关部门。

  全力保护,“绿色文物”与城市共存

  每年秋季,秀洲区新塍镇小蓬莱公园内的千年银杏身披金黄“羽衣”,见证时代变迁;文生修道院内,百年香樟舒展苍劲枝干,似在和游人诉说岁月沧桑;子城遗址公园前的构树,每到夏天就撑起一片绿荫,为过往的人群送去一丝清凉……

  绵延于岁月长河中的古树名木拥有“绿色活化石”之称,记录着自然生态的时代变迁,守护着绿水青山的生态本底,其保护本质是对城市文化基因的传承。早在2009年,我市就已经出台了《嘉兴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管理办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中涉及的古树保护等级定义、检查要求等内容都发生了改变。

  今年3月,国务院正式颁布《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这是我国首次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明确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嘉兴紧随其后,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浙江省古树名木保护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出台了《办法》,在分级分类保护、日常养护、移植管理等方面做好配套衔接,切实加强我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

  《办法》分为总则、职责分工、资源调查与认定、养护管理、保护管理、科研及公众参与、法律责任、实施日期等八部分,适用于我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按照保护第一、合理利用、分级管理的原则,构建政府主导、属地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分别明确了政府和部门职责。

  保护古树名木,首先要通过定期普查认定摸清“家底”,了解全市古树名木的数量、分布、生长状况等基本情况。《办法》指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每五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同时鼓励单位和个人提供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信息。

  近年来,嘉兴系统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构建“一树一策”精准养护、“一树一档”动态管理的保护体系。通过为每株古树量身定制科学养护方案,落实落细养护责任,成功实施濒危古树的抢救修复工作。

  科学养护,“绿色文物”与城市共生

  纵观嘉兴的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基层专业队伍在古树年龄鉴定、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树木修复等方面还是存在技术短板,需要更多先进理念和技术支撑,否则很有可能出现古树管理不到位、保护不科学等问题。

  如何让现有力量更好发挥作用?《办法》强化分工合作,突出落地实效,建立起普查—养护—监管—销号全流程管护机制。根据每株古树名木生长地点,明确古树名木的养护责任人,如生长在园林绿化管理部门管理的公共绿地、公园、城市道路用地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园林绿化专业养护单位为养护责任人;生长在城市住宅小区、居民私人庭院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其所有人或者受所有人委托管理的单位为养护责任人。县(市、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当与养护责任人签订日常养护协议,并加强对养护责任人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养护责任人的科学养护能力。

  养护管理人若发现古树名木遭受损害或者出现生长异常等情形,应当及时报告县(市、区)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及时组织现场调查,并对所涉古树名木采取救治、复壮等措施。古树名木主管部门应建立古树名木分级保护巡查制度,根据古树名木的保护等级、分布地域、长势情况等确定巡查周期,定期开展检查和养护指导。

  保护古树,就像照顾老人一样,需要长期监管、细致养护。《办法》对古树名木的保护标志、建设项目避让、移植管理和注销的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出现擅自采伐、移植古树名木或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等行为,都要按照法律予以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的义务,我们也会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宣传教育,活化利用古树文化资源,增强全社会保护意识,营造保护古树名木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