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沈 洁 吴冰鑫
通讯员 丁 峰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从政府到民警,从学校到村社,无数秀洲人为保护这些“蓝天精灵”贡献各自的力量,致力于让爱鸟护鸟成为一场全民参与的生态接力,通过不断根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将爱鸟护鸟凝聚成全社会的共识。
走进秀洲,无论村庄、社区、湿地或树林,随处可见爱鸟护鸟宣传横幅,营造了浓厚的氛围。在新塍镇西吴村,村民群、党员群、微网格群内的《保护鸟类倡议书》引发热烈反响。“鸟类是我们的好朋友,应该尽可能去保护它们,不要去伤害它们。”“我们不仅要保护好鸟类,还要保护好它们的栖息之地,让鸟类有更好的生存环境。”像这样的爱鸟主题宣传,正在全区各村(社区)常态化推进。
在王店镇南梅村,爱鸟护鸟被写进最新版的村规民约。“去年12月,我们村针对志愿者反映的‘网情’专门召开了村民代表会议,大家达成共识、互相监督,守护鸟类家园。”南梅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陆华说,“现在,村里每天都会进行清网行动,由一名村干部带领一名网格员,分组深入田间地头巡查,一旦发现捕鸟网就立即拆除。”
各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志愿者在重点区域开展巡查,通过小喇叭喊话、悬挂横幅、户外电子屏投放标语等多种形式开展爱鸟护鸟宣传,并做好禁捕禁猎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引导工作,耐心劝导群众理解并支持保护鸟类等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树立“爱鸟护鸟、人人有责”观念。
“我们希望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能够提升群众的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抵制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一封封《爱鸟护鸟倡议书》早已经挨家挨户发放,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这项行动。
爱鸟护鸟的意识,需要从青少年开始培养。2024年4月“爱鸟周”期间,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携手闻川小学,在王江泾镇长虹公园开展“爱鸟·护鸟”主题宣传日活动。
闻川小学教师闻晓良是一名爱鸟护鸟志愿者,他与其他活动参与者一同分享了几张鸟类照片拍摄背后的故事,同时向大家介绍运河湾国家湿地公园及周边湿地常见鸟的种类、形态特征、生活方式、栖息环境等知识。在这场有意义的活动中,大家不仅了解了鸟类的基本知识,还沉浸式地感受到鸟类的美丽与神奇。
活动现场,青年宣讲员分发《爱鸟护鸟倡议书》和鸟类宣传手册,面对面向现场群众开启一场特殊形式的“青·自然”小课堂,让鸟类知识、爱鸟护鸟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呼吁大家成为爱鸟护鸟法律知识的宣传者,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护鸟和保护生态环境,自觉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
大家纷纷表示,爱鸟护鸟活动不止于“爱鸟周”,也不是“独角戏”,需要每一个人的积极参与、用心守护,不断增强爱护鸟类和保护湿地意识,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贡献力量。
“严”字当头织密保护网
晨光熹微,洒在嘉兴运河湾国家湿地公园的湖面上,泛起粼粼波光。一群白鹭从芦苇丛中振翅而起,洁白的身躯在阳光下闪烁着光芒,修长的双腿和脖颈伸展自如,仿佛是大自然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它们时而在天空中划出优美的弧线,时而轻盈地落在湖边的树枝上,时而悠闲地在浅滩处觅食,为这片宁静的湿地增添了无限生机与活力。
镜头转移到银杏天鹅湖。只见三三两两的青头潜鸭悠闲地在水中游弋,它们体型圆润,头部和颈部呈现深邃的黑色,泛着迷人的绿色光泽,眼睛如同明亮的珍珠,与周围的绿水、蓝天、白云构成了一幅和谐的自然画卷。
据了解,秀洲区现已调查发现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15种。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分别是黑脸琵鹭、青头潜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鸟类分别为白琵鹭、水雉、白腹鹞、红隼、燕隼、游隼、云雀、黑翅鸢、小天鹅、普通鵟、小鸦鹃、斑头鸺鹠、领角鸮、北鹰鸮、短耳鸮。
这些“蓝天精灵”,是大自然赠予秀洲区的珍贵礼物,值得所有人珍惜与保护。它们的存在,无声讲述着这片土地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故事。于是,秀洲区部门联动、主体发力、全民参与,奏响了关于爱鸟护鸟的“协奏曲”。
爱鸟始于心,护鸟践于行。为了给鸟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栖息环境,秀洲区相关部门积极行动,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保护措施,织就了一张严密的保护网。
在制度建设方面,秀洲区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部门能够及时沟通信息、协调工作,共同研究解决野生动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和任务,为打击非法捕鸟行为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既要人防,也要技防,“双管齐下”才能发挥最大效果。近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携手开展“清网护鸟”相关软件应用的培训会,学习如何使用全新打造的“护鸟神器”——“护鸟有我”等微信小程序。
新塍镇自然资源所所长缪伟光介绍,这款“护鸟神器”能记录曾经发现的捕鸟网点,为后续巡查实现精准导引,便于执法人员加大对反复出现架网点位的巡查频次,不断压缩捕鸟者的“张网”空间,直至违法者无处可张捕鸟之网。
与此同时,各镇(街道)相关执法部门也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行动。连日来,执法人员深入辖区饭店、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场所开展全面细致的巡护检查。
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相关场所负责人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他们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收购、加工、售卖野生动物,并在辖区内悬挂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横幅,鼓励居民积极举报非法捕鸟行为,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王店市场监管所联合王店派出所,对镇区餐饮店开展地毯式排查;洪合市场监管所联合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在排查现场让禽肉经营者和市场主办方签订《禁止销售野生动物承诺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辖区某农贸市场和某农家乐饭店进行打击违法经营野生动物专项检查,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放告知书。
随着《嘉兴市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出台,所有人都可以成为保护鸟类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只要发现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的违法行为,群众即可进行举报,一经查实,举报人将获得相应的奖励。这一举措不仅拓宽了执法部门获取线索的渠道,也增强了群众的责任感和参与感。
为切实加强鸟类资源的保护,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洲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文,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行政区域(除嘉北街道、塘汇街道)范围内张网捕鸟的违法犯罪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线索提供人按照《嘉兴市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最高予以3000元奖励。